你说的是对的,开庭你只要举证,陈述就可以了,不能和法官怼,怼火了只有坏处决无好处,这个案件是想借助网络舆论炒作来影响此案件。
一句话不说怎么赢?全看法官心情?
对喽,能赢的案子,你在庭上睡觉都能赢,你赢不了的案子,你再怎么忙活也白搭,中国打官司,全在法庭外
确实,这个案的在案证据就是应该赢的,律师有没有都会赢,律师知道,法官知道,你不知道而已这就是专业和非专业的区别
很多案件都是先射箭后划圈,当法官和利益当事人(原告)达成某种判决目标后,法官就为了这个目标来采信证据。对方(被告)无论提供任何证据,法官就以“当事人不认可”为由而不采信;而原告没有提供的证据法官就亲自去帮原告作假证据材料来采信。这就是我近十年官司过程的见证,总官,一审的法官是贪脏枉法的;二审法官只好按贯例维持原判;高院申请再审法官千篇一律以“并无不可”用辞驳回再审申请。
你说法官采信公检的非法证据我信,你说法官为了啥判决目标(不知所云的非法律术语判决目标)就自己动手做假证据假材料我是说什么也不信的,除非所有的原告都是法官的亲小舅子,不然怎么可能在审判终身追责越来越严的情况下舍身犯险/
还是第一次听说当事人不认可就可以不采信证据的。厉害
法官去伪造证据?你知道可以直接告他伪造证据啊!你既然知道得那么清楚应该有证据啊,直接告死他!
法官不是抱负,认罪态度不好,主观恶心大,量刑向重没问题。犯罪了,不悔罪,细节上还死争难不成鼓励你。证据不足处,点到了法官会疑案处的,有效辩护
律师只是代理人讲话辨护,书记员没有把讲话的内容记录下来也没有用,最后法官有量刑的权利
在社会中,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位置,都有自己的权力,越位了、越权了,往往就会出问题的,这是每一个明智的人都不应该犯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