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章 守法的才是弱势群体!(1 / 2)

那你说说要交规有何用,不是照样那么多超速行驶,违规停车的

红灯停 绿灯行 不属于交通规定? 你外星来的? 很少有车闯红灯不 至于违停超速 你得有个车然后自己去体会

难道闯红灯就是死罪吗???

闯红灯罚款扣分,肯定不是死罪。但自己找死也是没办法的事。自作孽,不可活。这是天道

说的是定责,没有闯红灯是死罪,应是闯红灯的责任

闯红灯不是死罪,但引起的后果是不是应该由自己负责呢。参考香港的交通规则/

难道守法者为不守法者的过错买单吗?这不是变成惩罚守法者,保护违法者吗?不是违反了立法的初衷吗?/

乱停车也一样是祸害别人的,是不是可以随便撞了,要是可以的话,那不考虑其他因为判闯红灯全责也是没毛病的/

这话问的,那你明知道是死,为什么要撞呢?死与不死不是由撞红灯的自己选择的吗?你要选择,司机在开车也没办法过来拉住你呀?就算我过去拉你,你会听吗?这些年交警也劝过很多次,你听了吗?再退一步,一个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人,谁又有权力阻止他自杀呢?

不是闯红灯 这时绿灯变红灯一两秒 他或者她骑车慢过不去 这时候你就得让 别不服不信下次你试试就知道了

不是闯红灯你掰掰啥?踩住头发打了一顿,原来是个秃子

这样的评断,就是交通乱象的拫源!!!!!

交通法也是人定的,又不是天条!只要不合理的就应该改正

你说的对极了!但是我们老百姓必须呼吁发声,一些判决也不能说都是对的,否则就没有国家赔偿一说了/

是吗?你犯不犯法不是你说了算,是我说了算。知道吗?

绿灯比红灯要延迟三秒亮灯、所以不存在抢红灯一两秒

如果是特殊车辆呢?如果掉陨石呢?你也不避让吗

闯红灯就是破坏交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借口可言!不认同交警判罚,申请行政复议吧!不是说弱势群体就有理由随性而为

机动车礼让行人非机动车是法律法规,不是借口

孩子,你没学过了吗?过绿灯也要观察缓慢通过,懂了吗?

换个思维,车的事情老百姓的小责任,钱全保险公司负责

很多人上来就叫嚣闯红灯者全责,其实他自己也是违法者,而且性质比闯红灯者更严重!记住法律不管违法先后,划分责任只和违法性质、程度有关

如果你父母都老了,行动不便,一个绿灯的时间,你爸妈就是过不去马路,红灯了,他们还在路中央,他们肯定闯红灯了,过往的车撞死他们,你说你爸妈是不是全责?如果法律规定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你知道会死多少人吗?你知道会有多少人被撞死在路口吗?你父母会不会老?你自己会不会老呢?你自己有没有不开车过路口的时候?现在要求机动车必须礼让行人,你自己去过马路试一试,现在有几辆车减速礼让行人的?如果改成不礼让行人,闯红灯的行人全责,那结果你想想吧

你这是胡诌八道,胡搅蛮缠!绿灯过马路,因走得慢没过去,这与闯红灯有特么啥关系!

不管是青壮年,老年人,孩子,无论任何人闯红灯,机动车必须礼让行人,如果出现意外事故机动车必须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故意不礼让行人出现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必须担刑责,任何人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

佩服你的勇气,应该上战场!

你这是理解成我闯红灯为自己背书吗?色肓的高度近视的高度花眼的青光的散光的各种情况都有,如果行人闯红灯撞死人驾驶人不用担责,就会有无数人死在路口,你这还好意网名叫知情达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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