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了眨眼,也不知道想了什么,回过神来,赶紧快步跟进别墅里面。
高光正在往餐桌上端吃的,有稀饭、有包子、馒头、春卷、煎饺、油条,还有豆浆、豆脑等等。
餐桌中间还摆着几小碟精致的小菜。
他最近每天早上都会开孙全那辆捷达下山去买菜,顺便会买一些早餐回来。
不得不说,高光这个保镖会做饭,对孙全来说,真是一个意外之喜,每天饮食上的质量都明显提升几个档次。
至少,每天端上桌的菜,基本都是当天新买的新鲜菜现做的,而不是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那种冷冻货做的。
这是俞欣欣第一次在孙全这里吃饭,尽管只是一个早餐,她还是挺拘束的。
不仅因为孙全是她的老板,还因为孙全这别墅里的东西怎么看都不便宜。
那张一万多买的餐桌,光可鉴人,她没见过。
餐椅和餐桌是一套的,同样光可鉴人、款式新颖,落座的时候,她下意识只坐了小半个屁股。
而孙全随手帮她盛的那碗稀饭,她接到手里的时候,也有点紧张。
因为这只碗在她看来也特别好看,瓷白的部分比她从小到大见过最白的瓷,都要白,都要细腻。
而瓷碗外面的彩色图案,也漂亮得像艺术品,直觉告诉她这只碗肯定不便宜。
就连筷子……
她觉得好像也比市面上常见的筷子更长,更精致。
她这里小心翼翼的样子,孙全看在眼里,有点好笑,也有点理解。
毕竟重生前,他也是个穷比。
而他重生过来,到现在,也不过只是4年时间。
想当初,他偶尔去一个稍微有点的亲戚家,都有点不敢随便坐人家的沙发,下意识怕把人家沙发坐赃了,惹来人家嫌弃的目光。
“吃啊!别这么拘束,你现在是我的助理,以后在我这里吃饭的机会还多,真没必要这样!”
孙全安抚一句,低头就往嘴里扒拉一大口稀饭,随手又夹了一只煎饺,整个塞进嘴里嚼着。
论吃相,他是不雅的。
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早就深入骨子里了,即便他大学几年,学了中、西餐的各种用餐礼仪,但平时,他还是小时候那种吃饭习惯。
那时候家里穷,一年到头,也吃不上两三次肉,平时桌上一般都是家里种的各种蔬菜,那个不要钱,可以随便吃。
但,菜油和猪油都要钱,所以他家的菜里是没什么油的。
没有油水的菜……吃了真的很剐人啊!
总觉得每天肚子饿得特别快,明明一餐吃两大碗饭菜,把肚皮都撑紧了,但最多两个小时就又饿了。
然后下一餐开饭的时候,他吃饭吃菜,又是狼吞虎咽。
如果哪天他吃饭吃菜的速度慢了,不狼吞虎咽了,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他病了。
也只有病了,他大概才能吃上一个鸡蛋,或者二三两猪肉做的肉汤。
而现在他有钱了,想吃什么都有了,但从小养成的吃饭习惯还是改不了。
而且,他也不想改。
能吃是福,吃饭吃得香,为什么要改呢?
怕别人嫌弃他吃相粗鲁?不雅?
他媳妇袁水清都不嫌弃他,他还用在乎别人的看法?
在某些方面,他向来是比较自我的,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只图一个轻松自在。
他吃得唏哩呼噜,高光和田有志的吃相也好不到哪儿去,俞欣欣看着这三个男人吃得这么随意,慢慢的,她心里的拘束也慢慢放下不少,虽然还是吃得比较斯文,但总算不像一开始那样小心翼翼了。
孙全先专心把肚子填了个半饱,才稍微放慢吃饭速度,伸筷子夹菜的时候,顺口问俞欣欣,“对了,你刚才说昨晚有不少人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