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晴空万里,风和日丽。
晨曦。
山腰别墅,林轩、秦诗诗依旧早早起床,沿着专属绿道,从山腰别墅晨跑,一路直跑到山顶上。
每天早上,无论是晴天,还是阴雨天,山腰间都是缭绕着云雾。
常年四季,不变的云雾,像是一条玉腰带,缠绕在山腰之间。
沐浴着晨风,挥洒汗水,以这样一种方式打开新的一天,迎接新的朝阳,甚是惬意。
站在云雾山顶,飒飒山风,更是舒爽。
林轩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不过,秦诗诗却是有几分愁容,她一边舒展着筋骨,一边感叹地道“林轩,你忘了今天什么日子了吗?怎么还笑得出来?”
林轩讶异神色,实则明知故问,“什么日子?你不是说,开心是一天,郁闷是一天,干嘛不开开心心,过好每一天呢?”
他说着,眺望着远处,指着螳螂山方向,“你瞧,我们住在萧湘雅苑,每天在螳螂山晨跑的时候,云雾山便是我们的梦想,便是我们遥不可及的风景……”
他本来想说,这是秦诗诗的梦想,她的风景。
只是,陪着她,她的梦想,何尝不是自己的梦想,有她在身边,所涉猎的风景,又何尝不是他的风景呢?
当然,他见过的,又岂是这样的风景!
唯有站在世界之巅,才能俯瞰世间的旖旎风光。
他一转身,指着另外一个方向,胸腔里,燃烧着沸腾的热血,对秦诗诗慨叹地道“诗诗,你知道,那里,是什么样的风景?”
秦诗诗顺着林轩手指的方向,微蹙眉宇,“那里?深市的西郊?”
林轩微微摇了摇头,虽是平淡,却是震撼,“帝都!”
言简意赅的两个字,充满着意味深长的力量。
秦诗诗不明白,他为何指着远方,提及了帝都,“帝都?”
“是的,帝都的风景,何止比深市胜之十倍、百倍,多少人,追寻帝都的梦想,为了领略帝都的旖旎风光,铿锵前行。”
林轩慷慨激昂地说道,“总有一天,我会带你,去遍览帝都、游历世界风光。”
突然,一只白玉雕琢、柔弱无骨的纤纤玉手,抚摸在他的额头上,“咦?没发烧啊?还以为清晨比较凉,你染上风寒了呢?”
秦诗诗美眸婉转,那一双澄澈明亮眸子,仿佛天边的皓月。
林轩自然清楚,在秦诗诗的世界里,她怎么会相信,林轩岂是站在云雾山之巅,便认为是人生的巅峰了呢?
二十年前,若不是林家的狠毒,将他遗弃。
或许,他的命数必将不一样吧。
亦或者,他此时正在帝都,浏览着帝都的景致,比许多人站在更高的位置。
当然,林轩心中的怨恨,明显比之歆羡多太多。
林家遗弃他之后,他已然与这个家族彻底决裂,此生此世,将不再踏入这个家族半步。
只不过,终将有一日,他会站在帝都的巅峰之上,睥睨着世间的冷暖。
于他心中,亦是希望,陪伴在他身边的人,永远、永远都是秦诗诗。
这一刻,秦诗诗依稀意识到,或许,她也领会错了林轩之意,他感慨着向往帝都。
这是他从未这般雄心壮志的,莫非,他与帝都有着什么不解之缘?
难道……帝都,华夏顶级一流世家林家,他的林,与这个雄踞国内一流世家行列的林家之林,存在血缘关系吗?
秦诗诗不敢想,也不敢问。
仿佛,于她心间,既希望,又不敢奢望。
诚然,转念又是寻思着,无论他是何种身份,何种身世背景,至少,他是自己的男人,是自己的丈夫。
只要这一点,就足够了!
“诗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