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间很长,但是比爱要少一点。
喜欢只不过是好感而已,爱的话,就是想让你过得更好,不喜欢自己拖累到你,不希望你和我这样差劲的人在一起。
“其实,我曾经也喜欢过他,只不过那是曾经,在我父亲还活着的时候,我有一次跟着父亲去他的家里面,那个时候,他穿着白色的衣服,头上顶着一个脸盆,脸盆里面装满了水,那时候,天气特别炎热,他就顶着脸盆在太阳底下暴晒着,好像是因为做错了什么事情,他父亲罚他站一天一夜。”
“碰巧那个时候,我父亲和他父亲刚好出门了,而我没有去,因为大人的事情,熊孩子还是不要插手,我就在他们家玩耍,他们家有一个狼狗。”
“额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个狼狗一直追着我,想咬我,我特别的害怕!可是没有人帮我,因为周围没有仆人路过,而那个时候,那个小男孩看见了,他没有第一时间逃跑,而是选择第一时间拿着棍朝着我冲过来,碰巧那个狼狗朝着我扑过来,嘴巴张的很大。”
“后来呢?”灵芝对这个故事感兴趣,因为和她似曾相识,师兄曾经也这样保护过自己,只不过是那是曾经,曾经的那个少年很好,很好,可是,这种好,好景不长,根本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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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没意思,那个男孩的胳膊差一点废了,那狼狗咬在了男孩的胳膊上,男孩的胳膊血肉模糊,哭喊声音引来了一群人,那些人看见之后,急忙拉开狼狗和男孩的距离。”
“所以,你喜欢他?”灵芝反问着老板娘,看老板娘的样子,应该是喜欢,但是喜欢有什么用,那只不过是年少的喜欢,现在那人变心了,根本就不是以前的他,老板娘为什么迟迟不肯放过自己,她是不是被过去的一时糊涂蒙蔽了自己的眼睛。
“不是喜欢,是好感而已,因为他帮助过我。”
老板娘浅笑着,她平平淡淡说着,那人在她的心里已经掀不起什么风浪了,乍见之欢只不过是一刹那的事情,过去了就会忘记的。
年少的喜欢,就是一直无法忘记的喜欢,这种喜欢很难很难忘记,你会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不记得周围有什么事物,但是你会记得那种喜欢的感觉,那种感觉是不会骗人的,,骗人的都是错觉。
“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有一种亲切感,因为饿感觉我好像在什么地方看见过你,我想不起来了,发现应该见过,我第一次看见你出现在我的铺子的时候,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好像我们认识了很久一样。”
“知道吗?”灵芝抬起头盯着老板娘看了一会,她突然想起来,自己的容颜和自己的母亲又或者父亲应该很相似的,老板娘这样说,是不是见过和自己长的相似的人,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自己就可以找到自己的父母了。
“真的,不得不说,你和那个邵柯南很相似,你的眼睛很像邵柯南,你的容颜很像那个久砚,和久砚很像。”
老板娘脱口而出说着,那个邵柯南她见过,还有那个久砚也见过,她和难过邵柯南感觉很投缘感觉。
面前这个少女和邵柯南的眼睛很相似,还有这鼻子,眉毛,很像,这个少女该不会是久砚和邵柯南的孩子吧,可是,不像啊,这个少女的年龄和邵柯南还有久砚不一样,相差有一点大,根本不像,可是,那又是为什么这个少女很像那两个人。
邵柯南很不错,只不过她现在下落不明了,久砚也不知道下落,久砚之前好像和邵柯沁在一起了。
“你认识邵柯南吗?”
灵芝突然之间对邵柯南很敏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自从知道邵柯南这个人之后,她就特别特别敏感邵柯南,邵柯南该不会是自己的母亲吧。
“认识,认识,我认识邵柯南,也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