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第二天早上就被特蕾莎叫起来,让他带着马修去往了南城的华盛顿公园区,这个区是出了名的‘战区’,在90/94高速与芝加哥大学之间的区域,51街至63街区域,典型的黑人社区。那里有很多地下酒吧,很多芝加哥大学的学生都喜欢在那里喝酒嗑药,因为未满二十一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美国是禁止购买和饮酒,而在那些地下酒吧,这个法律约等于放屁,毒品交易同样如此,大麻在伊利诺伊州已经很普遍,甚至现在已经有团体开始推动大麻合法化了。
这个世界上有一个颠簸不破的真理,那就是容易得到的东西,人们对它的兴趣会大大降低,于是那帮荷尔蒙旺盛的大学生为了追求刺激,开始放弃大麻,转而去购买更加刺激的可卡因和海洛因。
一开始凯还以为特蕾莎是让自己去处理某件毒品有关的案件,结果倒了那才知道,居然是杀人案!
一整个酒吧的人全部被杀光,足足二十三个人!无一例外全部被杀。这些人身上有枪伤,有利刃造成的开放性创伤,还有人被斩首,总之从表面上看非常像黑帮仇杀。
酒吧的墙壁和地面上足足找到了数百发子弹!
这是一场彻彻底底的大屠杀。这也难怪特蕾莎会让凯来处理这个案子。虽然凯就职的时间不算太长,可他的能力却已经得到了警探局上下的认可,被认为是芝加哥警探局的王牌。像这种棘手的案子交给凯是最好的,另外让凯来办这个案子,这就说明警局上层已经震怒,毕竟凯的履历当中,他经手的案子中的凶手很少会活着进入警局。上面现在不在乎死活,只需要找到凶手就行。
凯一开始也以为是黑帮仇杀,像这种地方为了地盘火并并不稀奇,只是这次闹大了一点。这些人的手上都有长期持枪的老茧,加上地上散落的格式型号杂乱的枪支,很符合黑帮抢手的特征。直到他碰到了酒吧老板的尸体,这个老板虽然身上也有伤,可真正的死因却不是因为那些伤。
“这些人经历过拷打,他们是被处决的。”马修仔细看了看那几个被砍头的尸体摆放,立刻得出了结论。“这不符合黑帮火拼的特征,凶手不是一个人,而且从现场来看,这些人经受过严格训练,他们配合十分的默契。”
马修最后走到就把老板的尸体边,指着老板的死状说道:“这个也是,他也经历过拷问,可他却死于中毒。看起来并不是凶手下的毒,而是他自己服毒。这些都不符合黑帮仇杀的特征。”
废话,哪个黑帮火并能搞出这种场面,还特么拷问,抢地盘而已,用得着那么狠吗?
凯看的更清楚,他看到了酒吧老板嘴角流出的黑血,他带着手套轻轻的碰了碰那些黑血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硝酸银。”
硝酸银这种东西很少被人用来做毒药,这玩意更多的是用来做感光材料。真要用毒药自杀的话,氯化物不是更好?见效快,毒性大。再加上凯的猎犬闻到了若有似无吸血鬼气味。
就不难猜出造成这一切的凶手是谁了。
就在凯准备继续调查现场,看看能不能找出一些有用的线索时,一群穿西装的家伙突然走了进来,是DHS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国土安全部。
他们拿出一堆不知道是谁签字的授权文件,让凯和他的伙计立刻离开现场,把一切都移交给他们。
DHS虽然是一个刚刚重组不久的部门,可因为911事件,DHS的权力并不小,相反在很多地方他的权力相当大,比如打击国内打击恐怖分子的指责上。而且从级别上来说,DHS属于内阁下属机构,和司法部同为联邦政府的一个内阁部,在必要的时候,国土安全部可以调用包括FBI在内的任何执法力量,如果有必要他们甚至能直接调动国民警卫队。
所以当DHS用‘恐怖袭击’的理由对现场进行接管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