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眼也逃不过尽欢的眼睛,她最爱吃这个时候的折耳根,藏在泥土下的那一截根茎白胖脆嫩,挖出来洗干净后,放点调料随便一拌就是美味。
竹林里的春笋不多,少量先破土的笋也细小幼嫩,还不能采摘。
海拔高气温低的高处,却还有最后一波冬笋可以挖,滋味比春笋还好。
循着竹林地上泥土细微的痕迹,尽欢就能知道笋的准确位置,伸手指挥贺重九下锄头。
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一挖一个准儿,不一会儿就挖了七八个。
七八个就够吃了,挖多了会影响竹子的生长,把这几个冬笋吃完,再过大半个月就可以采春笋。
“姐!快看!我抓到了什么?”伊万大叫着从竹林深处窜出来,手上拎着一团毛绒粗壮的东西,还发出“呼呼”的警示声。
那毛绒短粗的一团还使劲儿蹬腿挣扎,看清楚了才知道是一只竹狸子,尽欢皱眉说道:“伊万,把它放了吧!”
“姐,为啥啊!”追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抓到,伊万舍不得放生,“你别看这竹狸子长得不咋地,肉吃着老香!”
竹狸子跟老鼠是近族,鼠眼长牙的长相,确实有点磕碜猥琐,但尽欢让伊万放生却不是嫌弃它长得丑。
“它肚子里有小崽子了,眼看着就要生了,”尽欢顿了顿说道:“你要想吃肉,晚上让祖祖给你炖腌笃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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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祖爷做的腌笃鲜,汤汁浓白,咸鲜可口,深得江南菜的精髓特色,伊万每次都吃得停不下筷子。
腌笃鲜是挺美味,竹狸子难道就不香了吗?
凡是肉都好吃,根本不存在鄙视链。
上次伊万和他的小伙伴们就逮到过竹狸子,在河边架火烤了,虽然缺油少盐,还烤得有点焦,大家还抢了个精光。
怀着崽儿又怎样,肚子里揣着蛋的母鸡炖好端上桌,也没见谁不下筷子啊,伊万心里嘀咕。
猎杀怀孕的动物一尸几命,赶尽杀绝的行为实在有伤天和,在尽欢看来,跟焚林而猎竭泽而渔是一个道理,都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不过“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自然保护”的说法,跟现在的主流思想和“人定胜天”完全不符。
”有伤天和”这句话也有点迷信色彩,完全是跟“破四旧”对着干嘛。
尽欢觉得她跟伊万讲道理,其实也不一定讲得通。
伊万的童年过得太苦,在他那个没良心的爹和继母手下讨生活,在东北农场,忍饥挨饿都是常态。
饿肚子的记忆已经深入骨髓,尽管现在不缺吃不缺喝,可他仍旧觉得,吃食是活命最重要的本钱。
别看竹狸子还在活生生挣扎,但对于伊万来说,这已经是他的盘中餐了。
肉都已经送到了嘴边,哪有不吃的道理?
所以他拎着竹狸子的手,一直没舍得放开。
贺重九看尽欢没说话,想开口劝伊万。
先不论事情对错,听从命令服从指挥,才是明智之举。
伊万也注意到尽欢眉头微蹙,像是不太高兴,只好把竹狸子放在了地上,眼睁睁看着竹狸子跑远。
竹狸子劫后余生,扭着粗胖的身子蹬着小短腿,飞快地往竹林深处逃窜。
把的冬笋装好,野菜也一把一把归置整齐,背篼就已经装得满满当当,尽欢招呼贺重九和伊万回家。
伊万走在前面,心情有点忐忑,虽然尽欢刚才没骂他也没吼他,但看尽欢不高兴,他心情也好不起来。
早知道就该听话,早点把那只竹狸子给扔了,不然也不会惹他姐冷了脸。
伊万暗自懊恼,想着回去要怎么认错道歉哄尽欢,一路上绞尽脑汁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