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映前准备(1 / 2)

洛奇是一部120分钟的电影,故事也是比较老套的励志故事,第一个走的电影公司购片部的人,他后来说道:“120分钟的时间太长了,观众不会有耐心看的,而且院线也会感觉太长,90分钟才是一部电影合理的时长。”

至于其他电影公司的人,他们也感觉有些太长了,120分钟,超出了他们的计划之外,不过他们却认为,虽然时间有些长,但还是能让他们看进去,有了闪光点,就是那种斗志。

最后被环球拿下,北美票房40%的分成协议。

当时的场景是,主持人当时确认了一遍:“此次票房分成是阶梯式结算,不是电影完全下画后一个月结算。”

八大电影公司有时候很有意思,他们在合同中有条款,按照电影下画之后,一个月结算,但是他们会找一家乡村小电影院,一直上映着这部电影,直到电影公司因为收不回票房利润而破产倒闭。

主持人再次将阶梯式结算详细说了一遍,第一个月放映结束之后,第三个月就要收到第一个月的票房分成,以此类推。

剩下的七大电影公司看着厚厚的发行协议,比他们自己准备发行协议还要厚得多,就感觉对方有备而来。

在他们心中,这人是了解他们的,虽然电影公司刚成立的时间不长,但是反套路水平很高啊。

因为对方这样操作,让其他六大更不愿意与其合作了,谁愿意与一眼就看穿了自己的人合作?等其他电影公司纷纷离开,帅男孩与环球签定了合同。

“这部电影会成功的,续集也会成功。”

合同签订之后,双方握手;电影将在1975年7月7日开始点映,点映三天之后,7月10日周四开始提前场,7月11日开始在各大重点城市进行全面上映,依照票房情况,再向周边城市扩散放映,最后直到偏远或者乡村小电影院上映。

不是不想一开始就全面放映,而是时代的局限性,因为交通的不发达,还有一个拷贝非常的昂贵,在重点城市放映过后,这些拷贝会向周边城市的电影院送过去。

放映期间,除了这些之外,制片方还会派人去放映的电影去调查,防止院线偷票房,这不是什么新鲜事情。

这些调查人员,除了查看影院的上座率之外,还会调查电影的口碑,这是制片方即合作又互相使用的小手段。

电影的发行公司并不反感制片方的这些小手段,这全是商业规则允许的范围之内。

合同签订之后,就开始了宣传,环球方面也愿意帮助宣发,只是他们出力并不会太大,他们的宣发非常的简单,报纸、海报之外就没有了,比如在电影院门外的广告位置贴上海报,然后就没有了;当然,也不会在电视上宣传,那样太花钱了。

至于为什么不与米高梅与联美这原发行商合作,米高梅的老板是科克里安,1969年买下米高梅,这是一位赌场大亨;但他的主业不在电影上面,郑昆认为他不专业,而且在未来直到米高梅被卖掉,也没有几部好的电影发行成功过;大多靠007这部系列电影,而007后来也没落了。

而环球就不一样了,他的排名靠后,现在也需要一部电影提振,双方一拍即合。

这部电影的演员,有许多与科波拉家族有关系,郑昆并不是太在意,因为史太龙是意大利裔的关系,他天然会找这些意大利裔来帮助。

不过出资方给予的条件非常苛刻,没有办法,郑昆对他们并不信任,除了制片成本之外,郑昆还雇佣了四大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

除了环球的宣传外,郑昆也不会闲着,他花了一笔钱,买下了洛杉矶报的头版头条,在7月初的时候,发表了一篇文章。

“震惊,他竟然做了一千次!!!”

上一章 书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