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狼群”的末日!1995年陆良县大龙潭村特大流氓团伙案(3 / 6)

石乔等三名丧尽天良的案犯,竟再次将那名无助的女青年从宿舍中拖拽而出。他们将她粗暴地按在厂外一家农户的猪圈房墙上,肆无忌惮地对她施加暴行。巧合的是,案犯的同村中,有一位少妇恰巧路过此地,然而她却仿佛视而不见,未曾发出一丝声响,冷漠得令人心寒。

随后,这名女青年又被这群恶徒挟持到附近的果园房里,遭受了他们轮流的侵犯。她的身心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摧残,然而,在逃脱之后,她却没有选择前往公安机关报案,而是默默地回到了自己的家中,甚至未将此事告知家中的长辈。

更令人痛心的是,她的亲戚王某,在这名女青年被挟持整整一夜之后,也未曾到公安机关报案,显得极度麻木和冷漠。他们的沉默和逃避,仿佛为这群恶徒的罪行披上了一层无形的庇护。

直到1994年10月3日晚,陆良县公安局马街派出所的三名民警在本镇调查一名“严打”对象的情况时,才从人们的议论中得知了这名女青年的悲惨遭遇。他们立刻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起恶性案件,于是当夜便顺藤摸瓜,找到了受害者的亲戚王某。在了解到受害者的详细住址后,他们又连夜赶到龙海山区,终于在深夜12时找到了那名受害者。

经过民警们反复的开导和安慰,这位受害者才终于鼓起勇气,哭诉了她遭受轮奸的经过。她的叙述令人痛心疾首,每一句话都透露出无尽的痛苦和屈辱。

根据受害者提供的“207”号房这一关键线索,民警们立即展开了追踪和调查。他们连夜展开了“捕狼”行动,经过三天紧张而激烈的战斗,终于捕获了其中15名首要分子。这些罪犯被一一捉拿归案,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这起案件的发生和破获,不仅彰显了公安机关的破案能力和决心,也引发了人们对社会道德和法治建设的深刻反思。我们应该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待遇。

这个犯罪团伙的暴行一经曝光,立即引起了公安部、云南省委、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各级领导纷纷发声,誓言要将这个犯罪团伙一网打尽,严惩不贷。云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在审阅公安厅的《情况反映》后,果断批示:此案须由检、法机关提前介入,务必依法严惩首犯,并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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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委、政府领导亲自挂帅,协调办案事宜。县公安局更是倾尽全力,调集精兵强将,对已经落网的15名犯罪嫌疑人展开深入审讯和挖掘。同时,他们内查外调,不遗余力地寻找受害者,搜集证据。经过三个多月的艰苦努力,终于挖出了该团伙的所有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

为了加快办案进度并确保办案质量,曲靖地区公安处在接到重要批示后,迅速行动。2月9日,地区政法委召集公、检、法机关的领导齐聚陆良县公安局,召开了一场专门会议。在听取了县公安局政委李新龙及办案民警的详细汇报后,与会者一致认为该团伙犯罪情节之恶劣,实属该地区前所未有,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然而,由于该团伙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多、案件多、案情复杂,要想速战速决并非易事。但大家一致表示,要克服困难,加快办案速度,确保办案质量,稳、准、狠地依法严惩该团伙犯罪分子。会议决定成立专案领导小组,并由省公安厅、地区公安处、县检察院派出业务领导和干警,组成联合专案组。

在该团伙第一批案犯落网后,其余犯罪嫌疑人如同惊弓之鸟,纷纷四处逃窜。此时,抓捕犯罪嫌疑人成为了一项既艰巨又重要的任务。1995年2月10日晚,县公安局长高富堂、政委李新龙及两位副局长率领六十余名民警,分乘11辆警车直奔马街派出所。

夜幕下的马街集镇灯火辉煌,人群熙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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