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ADP妖(1 / 4)

深夜,110号掩体内,P4实验室。

一个普普通通的生物安全柜前,立有一个塑料太空人。

和之前被用平板车送出去的那块大面包不一样,这一位十分精瘦,活像一串包着糯米纸的山药蛋糖葫芦。

他在半透明正压工作服中的一切肢体动作,都被面前持续闪烁的刺眼灯光照透,仿佛一条大鳍后肛鱼,虽然有着透明的脑壳,但你永远猜不到它在想些什么。

这是艾达否在P4实验室度过的第35个夜晚,自上次同远在5000公里外的卢赫通过话后,他把每一日24小时中的18小时都献给了这里。

为了保持正压工作服的气密性,他无法饮水饮食,无法坐下,无法找他的任何爹儿聊天吹水。陪伴他的只有干燥到流鼻血的暖风和玻璃挡板后的码得像冰雪大世界一般的培养皿。

在那些直径15厘米厚2.5厘米生长面积148平方厘米的培养皿里,无一例外填满让人难以直视的恶心东西——

一滩滩绿色的稀鼻涕。

用“鼻涕”二字其实还不够描述它们的恶心程度。准确来说,是一滩滩夹杂着黄色粘状淤积物、橘红色斑点、黑色霉斑、乳白色绒毛、屎黄色经络的,不停蠕动的绿色稀鼻涕。

黄色粘状物物是这团生物的本体:多头绒泡菌,俗称黏菌。橘红色斑点是它的孢子。

黑色霉斑是因为他给黏菌嫁接了眼虫的基因,因为叶绿素过量表达而绿得发黑。

乳白色绒毛和屎黄色经络是因为他给予黏菌一部分用来表达为根系和果实的小麦的基因。

之所以用黏菌作为主体,是因为它们是被最早证实有学习和记忆能力的单细胞动物,无毒无害好养活。

如果你愿意在自己家里用一个垃圾桶把它们当宠物养,只要每天往桶里浇几碗泔水,7天之后你就不用吃饭了。

之所以要给黏菌添上眼虫的基因,是因为他懒。眼虫是一种介于动物和植物之间的单细胞真核生物,鞭毛纲,体内有叶绿体,可以进行光合作用。

有了眼虫基因的辅佐,黏菌便不需要培养皿的滋养,随便晒晒太阳,就能吃得饱饱得长得壮壮的。又因为继承了眼虫的鞭毛,可以把自身的移动速度提升三个数量级。

它们完全可以在几秒内从没盖严盖子的培养皿内挤出去,长出一根触角,去触摸几十厘米以外的光照。

之所以要给黏菌添上小麦的基因,是因为他认为看似呆呆傻傻的植物,实则具有人类无法领略的大智慧。

植物根茎是最精密的多功能传感器,通过感知光照、水、压力、重力的细微变化,来确定根系的最佳生长路径。

捕蝇草具有长达20秒的短期,能记住自己哪根触角刚被肥硕的苍蝇撩过。

含羞草具备长达数月的长期记忆能力,如果你养一盆含羞草,每天闲着没事把它从桌子上推下去,又迅速把它拾回来让它毫发无损。

那么很快你会发现,无论你怎么摔它、抽打它,它都不会再关闭叶片。因为它记住了你,记住被你玩弄时它是安全的。

而更厉害的是,有些生长在寒区旱区的植物,具有跨代记忆,可以把区分冬季和非季节性寒潮的能力一代一代遗传下去。

至于为什么选小麦而不选择上述牛啤哄哄的种类,则是因为他是PI他傲娇。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小麦拥有任何在植物界出众的能力,但艾达否他就是认为像小麦、水稻这些农作物,是智能最高的。

毕竟它们只要晒晒太阳,生生孩子,做做它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能控制人类这个号称世界上最高级的动物来几乎不择手段的保护他们活下去。

甚至作为这个世界的统治者,人类之间不论再怎么发生战争,它们都会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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