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血皇是天命之子?(1 / 2)

安德鲁郑重道:“我有件事情要跟你说,夏修学弟。”

夏修好奇道:“安德鲁学长,请讲。”

“其实,这头狂犀是我打伤的,导致其狂性大发,一个没留神就让它逃出来了。要不是学弟你挺身而出,否则还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因此丧命。”

夏修无奈,他可以说是这头狂犀自己找上门的,然后只盯着他一个人追。

“这是我应该做的。”夏修假笑回应道。

安德鲁挠挠头:“要不把这头狂犀的精血留给部分学弟来养伤。”

圣龙冥想法是可以炼化其他超凡生物的血液,这对修炼者有很大的帮助。

“那我就先谢过学长。”

他们还要去安抚受到惊吓的村民,好在有夏修“奋不顾身”的献身下,无人伤亡。

在赔偿村民的损失后,夏修三人结伴而行。一路上,安德鲁时不时对艾琳献殷勤,但艾琳总是不太愿意搭理安德鲁。

因为夏修身上有伤,三人也没有走出多远的路。天色渐晚,他们便随便找个地方安顿下来。

安德鲁很是开朗,跟夏修讲述各族的奇闻趣事,其中血族的故事最是特别。

血族的起源充满神秘色彩,无人知晓其何时何地诞生,但是他们对于人族强者的鲜血的酷爱则是举世皆知。

起初,人们并没有给予血族太多的关注,因为在当时不知有多少远比血族更具威胁力的恐怖生物。

人族与血族一直处于相对平静且不温不火的关系,还没有发展到今日的死敌关系。

血族在高层放纵下日益强盛,疆域逐渐扩大,直到有人发现血族子爵居然可以产生符骨,而符骨有着超乎想象的能力——人类可以吸收。

再然后,人族阵营的决策者决定劫掠符骨,美其名曰为被血族屠杀的无辜之人报仇雪恨。

安德鲁说到这里时,脸上是不加掩饰的鄙夷不屑。当手无寸铁的平民被屠杀时,他们默不出声,当侠义之辈不忿挺身而出,不敌被杀时,他们视而不见,结果当血族符骨暴露时,却打着血债血偿的名义调兵遣将。

血族虽说普遍实力不错,可是军队规模不及王国联军,而且血族还有害怕阳光这一致命弱点。

最关键的是,他们发现只要在血族被晒死之前将其斩杀,符骨就不会随着血族一同化为灰烬。基于此,一支令血族闻风丧胆的神秘组织——收尸队应运而生。

这支收尸队行动诡秘、做事狠辣,他们先以绝对优势围堵血族高手,让军队作为炮灰冲在前面,等到血族高手被逼到绝路,再去坐收渔翁之利。

如此行事,还有另一个“好处”。死去的士兵只是经受过简单训练的普通人,远非如像黑甲军那样要经过苦修的骑士可比。

血族符骨所带来的力量,令人痴迷。

占据大义的得利者越发猖狂,人命在他们眼中不过是草芥,可有可无。

血族在军队不要命似的攻势下,节节败退,濒临灭族。他们被迫进入阴暗的地下世界,与地下超凡生物争夺生存领地,活的就像阴沟里的老鼠。

可就是这样依旧有人会为了符骨铤而走险,进入危机四伏的地下。

在三百年间血族时刻处于灭亡的绝境中。直到两百年前,一位血族少年横空出世,研究出可以遮蔽阳光的法阵。

用阵法制造一片无光之地,在此血族不用担心阳光的威胁,但仅是这样还不够,三百年间地下生活,血族人口所剩无几,血族需要一位强大的领导者。

少年带上一批志同道合的伙伴,步入人类的世界,几乎是在各大王国的眼皮底下强大自身,后来他们成长为独挡一面的强者。

尽管,他们已经强大起来,可是从整个血族来看依旧不

上一章 书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