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其笑着将那双鞋子举到他面前晃了晃,“天阔哥,你说这鞋子好看不好看?”
天阔怕她伤心,摇了摇头,“不好看,有什么好看的,就这么点大,一点也不好看,你买这个回来做什么?”
思其知道他是怕自己难过,所以才这么说的,便解释了这鞋子的来源,“秋玲姐并不知道,所以给做了小衣裳小鞋子,这也是她的心意,我会好好保存着的,也让我看到了商机,你瞧瞧,这小鞋子多好看呀。”
“现在作坊里就织毛衣,销路肯定是不愁的,可还是单调了些,把这些东西再加上,以后店里卖的东西可就丰富了,看着也好看呀,我已经跟秋玲姐说好了,让她把这法子教给大家,这可是她自己琢磨出来的呢,可真是太厉害了。”
天阔这才松了口气,“我还以为是你想要个孩子了,所以才买了这小鞋子回来,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啊。”
思其说道,“我要想孩子,买个鞋子回来有什么用啊?那不得好好喝药才有用处吗?你别担心我,我说了我没事就是没事,你这么小心翼翼的,反倒是让我心里难受呢,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我就不信老天爷对我那么狠心,过几年总会有的。”
天阔笑着亲了她一下,“好,你说得对,以后我不再提了,咱们好好的等着孩子来,好不好?”
这一晚本是一个平凡的夜晚,夫妻二人在房里说着悄悄话,时辰差不多了,也就脱衣裳上床睡觉。
已经进了八月里,这地方就要凉爽许多了,要是在老家,这个时候还有点热呢,在这里就不一样了,都已经盖上了稍微厚一些的被子,再过些日子可就要开始烧炕了。
刚刚躺下,身上都还没有睡暖和呢,突然听到窗外传来一点动静,天阔本来都迷迷糊糊了,突然之间惊醒过来,将思其搂紧,思其也听见了那声音,缩在他怀里不敢动。
确定只有那么一个声响,之后便没有其他的动静了,思其这才小声地问道,“天阔哥,是什么动静?”
天阔摇了摇头,“我出去看看再说,你好好的待在屋里。”
思其不放心他,跟着他起了身,“我跟你一块儿去看。”
天阔哪能让她跟着去呀,他们在这里住了这么久,还是头一回这么反常,前门养着一条狗,平时那狗可乖了,入了夜根本就不会叫,街上除了打更的人就没有别人走动,打更的人每日都会经过,狗也熟悉了动静,一般来说是不会叫的,可这会儿却接连叫了好几声。
天阔心里的第一反应就是家里进贼了,他当然不会让思其跟着出去,他会一些功夫,虽然不算太厉害,可制服一些小毛贼还是绰绰有余的,可若是思其跟着去了,他又得护着她,反倒是落人下乘。
思其也没非跟着去,扒在门边悄悄的看他,天阔到了外面,四处看了看,院子里什么动静都没有,静得能听见风吹树叶的声音,此时前门养的狗也已经不叫了。
天阔回过头,看到窗框上钉着一个信封,是用飞镖钉上的,他伸手将信取了下来,拿进屋里,又将门别好。
思其已经点了灯,夫妻二人坐在桌旁将那封信展开,一张信纸对折起来,打开之后,上面只写了六个字。
“速回京,夺皇位。”
天阔看到那几个字,惊出了一身冷汗,这是大不敬的话,他赶紧将信合了起来。
思其也看清楚了那几个字,这会儿也是一头雾水,“这封信就放在外面?”
天阔说道,“是用飞镖钉在窗框上的,插得很深,看样子来送信的人功夫很好,小白也只叫了几声,说明是感觉到了来了人,那人却走得很快,没有多逗留,这会儿就算追出去也追不见了,其妹,你怎么看?”
思其仔细的将那信纸看了看,又看了信封上,想要寻找一些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