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这么久,人迟早都是要死的,只是喜欢傻笑的人有点不一样罢了”苏不二看着他的手,脸色一动,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我倒像看看这个傻子有什么不同之处。”天煞冷的就是一块冰,现在放在炉子中也不会融化。
“都说傻子有傻福,现在我却不相信。”苏不二道。
“为什么不相信?”地煞道。
“以往见到的傻子,虽然傻,但是他们会说人话,今天的傻子却不会说一句人话,所以他们没有福气。”苏不二道。
“没有福气的傻子会怎么样?”地煞道。
“没有福气的傻子肯定死的早,这一点你们应该相信。”苏不二冷冷的说到。
“若是我们不相信?”天煞道。
“我现在就可以证明给你们看,”苏不二道。
一双苍白的手来到了桌子上,影子的剑在他的手上,剑放到了桌子上,苍白的手慢慢抓住了剑鞘。
人的眼睛现在都瞪的好大,桌子上的人都想知道这个人到底想干些什么?苏不二的手轻轻一动。
剑鞘断了,他的手慢慢合在了一起,一节折断的剑鞘在他的手中开始消失。
等到再次双手展开的时候,他的手掌中已经没有了黄金剑鞘,只有一个金黄色的金疙瘩圆球。
这是李清第二次见到苏不二的功夫,心里不由的一叹这个人果然好深的内力。
苏不二的嘴角微微一动,露出了一声冷笑,人转过了身子,来到了通红的炉子旁。
手轻轻一伸,金疙瘩顿时掉进了炉火之中,人的脸上露出了阴阴的笑,嘴里道“都说真金不怕火炼,我今天倒要看看是怎么个炼法?”
“可怜的金疙瘩,如果交给这个大掌柜,他一定很高兴,”天煞的眼睛在转动。
“只要是个人都高兴,何必非要交给这个大掌柜。”地煞的话永远是在抬杠。
“人家是大掌柜,大掌柜肯定喜欢银子,况且这是一个金疙瘩,”天煞解释了一句。
“如果我这个大掌柜,现在只有一个想法。”地煞‘嘿嘿’一笑。
“我们的地煞永远最聪明,他的想法肯定是世界上最好的,”天煞道。
李清摇了摇头,奇葩的人活着就是累,这样的人他们的想法若是与正常人一样,太阳都不会出来。
人的眼睛看着苏海,慢悠悠道“我的大掌柜,这么大的金疙瘩,你怎么能舍得?”
“它在炉子中,”苏海的脸动了动,胖胖的身子坐着似乎不舒服。
“你可以撸起你的袖子,去捞出来!”地煞眨巴着他的眼睛。
“我虽然是个大掌柜,我却不是一个傻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不喜欢这样的金疙瘩。”苏海冷冷的言道。
李清认为这是自己认识这位酒肉朋友以来,说的最耐听的一句话,这个人终于说了一句大实话。
郊外的小路不是很宽,但可以让骑着的马走得最快。
萧泪血骑得是一匹快马,他的手中还牵着一匹骏马。
这匹骏马的头上戴着一朵大红花。
萧泪血准备把这匹骏马送给自己最好的朋友李清,这是今天寻遍姑州城才找的一匹骏马。
朋友是最好的朋友,送的马也必须是最好的,这个道理萧泪血最清楚。
在萧泪血的心中,只要与李清在一起,喝酒必须喝最烈的‘烧刀子’,这种酒才能让朋友知道,自己是个最爽快的男人。
送给朋友的礼物,他想了好久好久,甚至在吃午饭的时候他还再想,自己的这位朋友,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礼物?
孤独目光随着他思索的身影转了好久,轻声告诉他,朋友什么都不缺,若是去了,应该让李清骑着高头大马乐呵呵的走上一圈。
这是一个好主意,萧泪血同意了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