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公诉人当庭对此予以认可,最后判决被告人刑期减少八个月
自首是公诉人和法官必须审查认定的事情,如果该认定不认定就是渎职
自首的情节多了去了,认罪认罚的情节也多了去了,具体给不给给哪个是法院和公诉人决定,不是律师
自首情节五花八门,能不能认定有争议的话,好好辩论一下有可能就认定的
有些情节的认定是属于各自对刑法的理解认定问题,属于理解上的分歧,很多司法解释就是针对这些分歧理解出台的,倒不是说故意不认定
欧洲杯德国对西班牙那个手球,怎么判就绝对是对的?说手球有理由,说不是手球也有理由,自首的情形千差万别,说自首的有理由,说不构成自首的也有理由,最后怎么判就按法官给出的理由,渎职你想多了
请律师是要因为你不熟悉法律及程序,需要律师在法定的范围内为你争取最大的权利,而不是找个为你不管法律规定大闹法庭过嘴瘾然后让你承担不利后果的律师。
死嗑派代表了法律的希望
请律师是要因为你不熟悉法律及程序,需要律师在法定的范围内为你争取最大的权利,而不是找个为你不管法律规定大闹法庭过嘴瘾然后让你承担不利后果的律师
就像西方那样,有钱请牛逼的律师就能无罪!这就是你说的希望? 你去看看港片里那些讼棍是如何无耻的玩弄法律再说希望吧!
北京律师费贵,自认中央来的,目空一切,自诩金牌律师,渺视一切地方法庭。经常提一些无关紧要的程序有问题,再提荒唐无理要求对抗法官,如申请法官回避。 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对律师和当事人没有任何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