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动筷子之前水煮鱼和酸菜鱼都分不清,等吃完鱼肉了看到底下没有酸菜才知道是水煮鱼/
菜是个小产品,套用民法典思考一下工程材料,如果项目要货100万,发货200万,那肯定要退的。所以在这个小事情上套用民法典合不合适?
我觉得关键不在于小事大事,而是在于买家是否知情,卖家发了200万的货但是外观区分不出是100万还是200万,卖家又没有告知买家,买家使用了,肯定不能算不当得利。但是如果买家很好辨认卖家发错货了,明知发错货后仍使用,应该算不当得利/
如果这免费……那么聪明的人可以明里暗里忽悠、挖坑不那么聪明的人犯错误,堂而皇之的获得利益! 诈骗就是这么个基本逻辑! 别人忽悠你高价买我的低品质产品! 事后一句话:你自己当时愿意!
知道是上错了为什么要吃呢???知道是自己没点的菜还敢吃,吃了不就是应该付钱吗
没事,你就让他饭店来起诉,走程序就是。
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一次在新疆一个饭店喝酒,服务员就给上错一个菜,当时我们酒喝的还不多头脑还很清醒感觉这个菜我们好像没点过就把服务员叫来说明情况服务员就端走了,等到结账时感觉好像有出入一看账单饭店还是把那道菜算到我们头上。我们当时就不乐意了,饭店吧台的也不辩解直接划掉那道菜,我当时就感觉他们就是故意上错菜。
你的意思,不知道的清况下误吃了很有成就感
我请客吃饭 服务员上错了 朋友吃了 我才发现 不是我点的菜 这情况算谁的
你忘了物品清点原则
按正常的餐饮经营习惯,上错菜餐厅要不及时撤回,要不捏鼻子认,你敢让顾客付钱,餐厅就不用经营了
是的,法是法,但生意是生意,这样较劲,饭店经营不下去
服务员上错了菜,肯定也是有责任的,“钓鱼上菜”,勾引顾客。就像一个女的对男的跳舞勾引,男的没忍住亲了她一口,怪男的性骚扰吗? 这明显不符合情理和公序良俗,教条本本主义
这有没有特定性,很多产品外观你看不出来,吃了也未必分辨的出来。就算清点也未必能分辨。谁完成的错?究根塑源是不是服务员的失误?
哪条法律规定上齐菜得清点完才能吃?是不是搞个验收手续?
找你这么判定,得出来多少无良商家。比如我昨天上货一条野生长江刀,顾客不要了。正巧,今天有人点了一条普通刀鱼。我就硬塞给他吃。反正看不出来,先吃了再说。结账的时候,8000一斤,怎么说?顾客能看出来?还是能吃出来?还是你说的能清点出来?
如果 我买一辆基础版的汽车 车行给了我一辆 顶配版的 我开回家了 车行再叫我价钱 我应该加吗
难道别人请我吃饭,别人点的菜,我还得跟别人核对菜单?/
你请客吃饭大概就是一道菜吧?这样好清点更不会上错菜。但很多次在大包厢里
你的意思是顾客要为服务员的错误买单喽,那谁来为顾客的损失买单呢,吃个饭都要担心各种陷阱。饭店作为经营单位,有义务按单提供饭菜。如果上错菜了,就是饭店的责任。饭店同样忘了物品清点原则啊,为什么要顾客来承担,这个责任明显该有饭店承担。如果对一个人的恶(错误)纵容,就是成为对大众的威胁。很多人出去吃饭,点了十几个菜,有时候连请客的自己都不清楚。饭店这时候上错一道菜不会察觉,只有结账时才会发现。你的这种认定方式,会让不良饭店增加这种做恶的概率。请谨慎发表自己的观点
你这种人当上律师,也是社会的一大悲哀
如果是饭店服务员恶意错上菜,就是想混水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