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能活过来,那么不停的表达着自己诚恳的态度就是无用的。
至少在法律的意义上面是这样的。
所以该处罚的依旧需要处罚,该判刑的依旧需要判刑。
谢丽蓉的母亲,在本次庭审中没有什么太大的存在感。
但是在实际的情况当中,她是知道自己女儿的情况和支持自己女儿的做法的。
并且出了一些点子.…还嘱咐了谢安,对刘学伟下死手,需要向哪些地方。
所以判决的刑期,相比较梁兴龙和谢立蓉来说要重。
在法庭陈述阶段,谢丽蓉的母亲一直都没有发言,保持着沉默的态度。
对于这种情况,胡玉祥直接跳过了谢丽蓉母亲的法庭陈述。
让梁兴龙开始进行法庭陈述。
相比于其他三人而言,梁兴龙的法定陈述就比较简单。
这一次庭审是他的律师朋友担任他的委托律师。
并且也和他陈述了在这个案子中梁兴龙的过错与其他情况。
对于判决三年有期徒刑,虽然超过了梁兴龙的预想。
但是还是要比原有的五年有期徒刑要好的多。
并且有立功表现在监狱中表现的好还有减刑的可能。
想到这一点,梁兴龙直接认罪认罚,表示对审判长的判罚,不会有任何的异议。
而轮到受害方进行法庭陈述的时候,苏白深吸口气。
在这个案子当中,他不清楚审判长的最终意向是什么。
他只知道审判长的倾向性可能是判决谢安死刑。
所以在这场法庭陈述当中,他必须要,进一步的陈述出谢安等被告人的犯罪罪行。
才能够确认,检方推荐的刑期得到审判长的同意。
想到这一点,苏白深吸口气,然后缓缓开口:
“审判长,我方的法庭陈述内容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但同样.…也表达着我方受害人刘学伟家属对于这个案件的看法。”
“以及对于这个案件某些关注人群的看法。”
“以下是我方的法庭陈述。”
“我方认为,在本案当中被告人四人涉及到的情况相对来说比较恶劣。”
“首先从谢安的角度进行出发,谢安的情况属于什么?”
“谢安的主观动机依照着现在的法定情景来看,明显是因为知道了自己的生命无多,想要为自己的女儿争取财产,所以杀害了自己的女婿刘学伟。”
“一个知道自己得了病,活不了多少年的人,为此去去伤害他人,为自己的后代争取利益。”
“这属于什么?”
“这属于已经严重的危害了,社会的安定。”
“如果每个人都从谢安的角度,谢安的主观动机去这么做,那么造成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
“通过这一点完全可以认定谢安,属于谋杀。”
“完全可以从重进行判决!”
“再从谢丽蓉,与谢丽蓉的母亲的角度出发,先不讲他们是如何同意谢安去杀害刘学伟的。”
“但是从为了谋划财产,而去产生杀人的主观意愿,这一点就需要进行重判。”
“在这个案件当中,这是几个人合谋对于一个人进行的故意谋杀案件。”
“并且几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已经相当于,在婚姻关系中,以故意杀人去夺得他人的财产的情况。”
“这种情况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都属于恶劣的程度。”
“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在这个案子的这种主观动机下进行的故意杀人,必须要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