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新的证据!逃罪?不可能逃的掉!
现在作为被告方相关。
无论是万向东,黄雪梅,亦或者是黄雪梅的父母。
都希望延期庭审能够早日开庭。
判决一审结果。
因为几人心里面都清楚,根据现有的掌握证据,并不能够判定黄雪梅有罪。
早判定早结束。
就算是之后出现了什么意外,那到时候黄雪梅已经在国外,也不会有太大问题。
当然,延期庭审是有着时间限制的,并不是无限期的延期。
如果在延期期间依旧没有找到新的能够证实黄雪梅直接投毒的证据。
那么最终的结果还是需要再开庭,宣布一审判决结果。
换句话说.…
检察部门不同意怎么办?
检察部门不同意一审的判决结果,可以进行抗诉。
要求对于该案件进行二审。
只不过在抗诉期间,可能黄雪梅就已经离开了国内。
这也是黄涛所考虑的问题。
只要出国了,一切都好解决了。
…
与此同时。
一审延期的消息也由各大媒体传播了出去。
在所有犯罪嫌疑都锁定到了黄雪梅身上的时候。
对于为什么不判决黄雪梅有罪,而是进行了延期,要求补充证据。
不少法律圈的律师都对于本次案件进行了相关的解读。
网络上关于这个案件的情况也出现了各类的说法。
“话说.…现在所有的犯罪嫌疑都锁定到了黄雪梅的身上,可是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黄雪梅犯罪。”
“这是不是意味着黄雪梅要逃罪了?”
“还有.…换句话说,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黄雪梅犯罪,那是不是说明凶手可能不是黄雪梅?”
“这个案子直接把我看迷糊了.…”
“有没有人能够进行一些详细的解答?”
这条评论区下面也有人给出了解释:“这个案子有不少法评人已经讲过了。”
“一般情况下,在所有犯罪嫌疑都指向同一人的时候,99%的概率,这个人绝对就是作案凶手。”
“没有直接证据也可能是因为由于相关人员破坏掉了直接证据,而不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无罪。”
“根据这个案子的客观证据,种种都指向了黄雪梅,那么在这个案子当中,黄雪梅很有可能就是投毒凶手。”
“不过黄雪梅很聪明的处理掉了直接证据。”
“现在要看的就是检方能不能够找到直接证据来坐实黄雪梅的投毒罪行。”
“如果找不到,黄雪梅有可能脱罪。”
…
“脱罪?作为国内顶尖学府的大学生,投毒陷害自己的室友,这种这么恶劣的影响,还真的让她逃罪?!”
“没有直接证据进行判决,这个案子的影响力那么大,以法制来讲,肯定是不能判的!”
“.….”
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这两个问题在网上爆发出了剧烈的冲突。
有人认为,依照客观的证据,完全可以对于黄雪梅进行判决。
而另一边,也有人认为,没有确凿的证据对黄雪梅进行判决,很有可能会破坏法制环境。
选择程序正义还是结果正义.…双方吵得很凶。
网上吵得越凶,实际的压力越是给到了北都的检察部门。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从这个案件的调查来看,没有直接证据,这就说明检察的工作不到位。
而且还可能会导致一个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