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津市的某一大型超市内。
在聊天的过程中,苏白特意上网搜索了这家超市,规模并不算小。
听肖平军说,这家超市在本地开了已经有十年以上了。
等了解完大致情况,送走了肖平军后。
一旁的李雪珍气鼓鼓的:
“苏律师.…这相关的行政部门怎么这样?”
“一点也不管,难道就放任这种事情的发生吗?”
“现在调查出来的中毒小朋友有八九名,实际数量肯定不止这么多!”
“苏律师.…”
“这个行政案,我觉得必须要好好打!”
望着一旁正义凛然的李雪珍,苏白笑着点了点头:
“嗯,肯定的!”
“不过.…”
“这个案子在当初打官司的时候,肖平军提起行政复议被拒绝了,是没有将那么多人食物中毒的情况描述上去。”
“咱们可以将事情的严重性和具体情况表述清楚,再次提起行政复议。”
“要不然的话,到时候开庭了,还是要走相关的流程。”
“奥,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点了点头。
紧接着,苏白让肖平军对于食品监督和工商管理以及卫生部门的行为。
以及有那么多婴幼儿食物中毒的情况描述后,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说白了也就是向相关部门投诉。
相关部门责令其投诉的部门,要求对于所提起的事件进行处理。
肖平军听取苏白的意见,再次提起了行政复议。
不过.…
这一次肖平军得到的回复是——《驳回行政复议书》
说白了,就是驳回了行政的复议情况。
苏白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愣了一下。
???
驳回行政复议这是什么意思?
根据驳回行政复议的内容——经查实,卫生部门,工商部门,食品监察部门,未存在不作为情况。
查实卫生,工商和食品监察部门约谈了超市负责人。
并不存在复议内容中的不作为情况。
看到这个回复,苏白真觉得这是在忽悠人。
这TM说的什么?
约谈超市负责人,就等于作为了吗?
先不说有没有真的约谈。
肖平军的行政诉求是什么?
肖平军的行政诉求是对于食物中毒的来源进行深入调查。
以及对市场监管食物过期的情况调查,出具相应的报告。
并且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法以及工商管理法。
对于超市进行相应的处罚。
再有就是对于食物中毒人员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
所以说.…约谈负责人有什么用?
达不到相关的诉求情况,不还是属于一种不作为的情况吗?
李雪珍表情纠结的望着苏白:
“苏律师,行政复议被拒了.…”
“咱们接下来是不是要做上诉准备?”
苏白点头:“嗯!”
“不过诉讼被告,要再加一个。”
“再加一个?”
“复议单位。”
李雪珍:???
复议单位?!
复议单位属于行政管辖,也就是说.…
想到这里,李雪珍的眼睛biu biu放光,
这个不错!
第一次把“行政单位”给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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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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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