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被告方,一个两个三个.…小李:妙啊!直接上诉领导部门!(2 / 5)

分所的发展,可以接。”

听到苏白的回答,段亮喜上眉梢。

“那就好!这个行政官司打完了,咱们在北都分所的行政诉讼案源接取率,说不定也能小小的提高一些。”

“分所在发展方面,也能走的更全面!”

“嗯!”

苏白点了点头:“先见见当事人吧。”

“好!”

在段亮通知当事人来律所的时间。

苏白对这个案件进行了简单的整理和分析。

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行政案件,是当事人准备二审起诉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不作为。

为什么这么起诉?

因为当事人的女儿,在某一家超市购买了一袋零食。

在吃完该零食后,出现了严重的腹泻和其他情况。

到医院一检查,检查出了食物中毒的现象。

所幸就医及时,后续没有太大的问题。

但是医生说如果送晚一点,可能会造成一些紧急的情况。

这种情况谁不心急?

在当事人找到该超市讨要说法时,该超市没有任何的表现。

负责人就几句话:“伱怎么证明是吃了我们的零食出了事的?”

“出了超市以后,我们对于我们的卖的东西概不负责,你说不定是吃了什么其他东西,造成的食物中毒。”

“你是不是想讹我们超市?”

就算是当事人拿出了相关的证明后,超市的负责人也就一句话:

“有本事就去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告我们去!”

后续的情况就是,当事人不仅找了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还找到了卫生部门。

食物过期属于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管理。

出现了食物中毒的情况,则需要找卫生部门反映。

当事人一连找了这三个部门,然而出现了互相踢皮球的情况。

卫生部门说:

“食物中毒的确归卫生部门管辖,但是由于食物过期,应当按照食物过期处理,让其先去找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

其他两个部门又以:“食物中毒归卫生部门管辖。”

再次踢皮球,来应付当事人。

总结来说,就是来来回回的踢皮球。

当事人因为这件事情跑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这件事情硬是没有任何的进展。

最后当事人实在受不了了,提起了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

将超市和行政部门一起告上了法庭。

最终的结果是一审败诉。

现在正准备再次提起诉讼。

并且在此期间还有一个关键点。

当事人在打一审官司的过程中,通过了解发现。

食物中毒的不只是他女儿一个人,还有八,九名的小朋友,年龄都在3到8岁。

了解总结到这些的时候,苏白微微皱眉。

两名以上食物中毒已经算作群体性食物中毒。

现在又涉及到了婴幼儿,这种危害性不言而喻。

对于这种事情,行政部门不作为?!

是互相踢皮球不作为,还是不愿意承担相关的责任,故意推卸责任的问题?

如果属于后者,那么已经涉嫌到了行政违法的情况。

.

….

北都分所办公室内。

当事人肖平军,来到办公室内看到苏白后,走上前:

“苏律师,你好.…”

“你好.…”苏白主动握起了肖平军的手。

肖平军望着苏白,表情有些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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