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席位上,唐亮的目光落在被告方席位上。
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反驳。
苏白同样将目光落在检方席位上,一言不发。
在唐亮沉默了将近一分钟的时间后。
苏白知道唐亮不可能也绝对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于是将目光落在了审判长席位上。
“审判长,我还没有陈述完毕,不知道能不能够继续补充内容?”
秦勇开口:“可以继续陈述。”
“好的。”
苏白点了点头继续开口:“我接下来的陈述是根据检方的陈述来进行分析的。”
“检方陈述,王强也可以完全看作是正当防卫行为。”
“那么我想请问一下检方,检方,你知道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正当防卫中的必要条件有一点是,是处在正在被不法侵害的时间点,而不是预想被侵害和被侵害后做出的攻击行为,处在预想被侵害和被侵害后的这些行为不能被称作是正当防卫。”
“在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当中,王强是在实施不法侵害还是被不法侵害?”
“按照检方的说法。”
“王强仗着自己有身份,有地位,欺负弱小,被人阻止,是被不法侵害,所以进行正当防卫是吧?”
“正当防卫是有限制的,而不是无限制的,我不理解检方陈述王强正当防卫的原因是什么,但是我想请问检方能不能够解释解释以上几个问题?”
“我想详细的听一听检方是如何认定,王强是正当防卫的。”
单从刑事责任的划分上来讲。
广有志的行为,是否属于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需要从他的行为第一点看来。
他对王强的第一次攻击属于什么性质?
见义勇为还是故意伤害?
这一点才是真正的首要关键。
按照唐亮说的,如果判定广有志第一时间为正当防卫,那么王强是不是也属于正当防卫。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王强属于正当防卫吗?
当然不是!
从这一点能够看出来检方就是满嘴的胡扯!
为什么?!
从正当防卫的解释当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来具体的情况。
在正当防卫的法律解释中,有着时间限制。
那就是,一定要在不法侵害时进行的反击行为才是正当防卫行为。
如果按照检方的陈述,王强是正当防卫行为,那么王强是不是在不法侵害时进行的反击行为?
从总体的事件来看,当然不是!
王强当时是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而不是被不法侵害的当事人。
这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基于这一点来看,那么王强就不可能是防卫行为!
再有。
如果按照检方陈述的那样,抛开对于正当防卫的解释。
那还真是抛开事实不谈的话,王强的确属于正当防卫。
苏白的质问也是从这一点进行出发的。
他不知道公诉人为什么会提出来这么一个说法,但是这是漏洞。
公诉人对于正当防卫的认识都不清,还提出来了王强是属于正当防卫。
这不纯纯搞笑吗?
不依照正当防卫的限制条件来进行举例,列举王强属于正当防卫这一观点。
不是菜就是坏!
.
….
与此同时。
本次庭审是直播庭审进行公开审理,并且苏白已经让李雪珍进行过预热了。
本次公开庭审关注的人数本来就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