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场上。
苏白揉了揉眉心,对方这辩护律师,很明显的是不想将话题,牵引到对自己不利的地方。
开始满嘴跑火车了.….
咋地,满嘴跑火车,你想考研啊?
原告席位上,萧峰陈述完内容,抬头看向了被告方。
他当然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但.….
庭审的辩诉就是这样,不利的情况下就打乱对方的节奏。
尽力的将对方带偏,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相应的诉讼法律利益。
现在的情况是庭审的证据和对方的诉讼答辩都非常不利于原告,也就是陈美霞。
他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进行陈述,影响审判长的主观意向和判定。
与此同时,面对萧峰的诉讼陈述。
苏白反击开口:“对于原告的诉讼答辩,我方并不认同。”
“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与查证。”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取证收集的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或当事人请求法院进行调查收集。”
“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中的理解与适用当中有着明确的表示:”
“原告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被告对自己答辩或反诉所依据的事实,第三人对自己提出的请求等,都应当提出证据。
也就是说当事人各自不同的主张,都应当由提出这一主张的当事人提出证据,加以证明。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对于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请求法院方面进行调取。”
“简单来说,按照法律规定,陈美霞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表明张大虎有着推撞她的事实,那么法院方面应当依法,判决张大虎无需承担任何的责任,驳回陈美霞的诉讼请求。”
“我希望法院能够依据法律法条中的内容,来还我方当事人张大虎一个清白。”
苏白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你主张的话拿不出证据来,那么主张什么?
没有证据形成证据链,这场庭审的判决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了。
虽然说陈大虎拿不出来相关的证据?
但是你陈美霞也拿不出相关的证据。
那么法院在正常一般的情况下就会判定陈大虎胜诉。
或者换句话说,法院会驳回陈美霞的诉讼申请。
老话了。
判定张大虎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合体庭的审判判决有问题。
有问题怎么解决?
这边判定不对,扭头就去检察审查部门举报了。
顺便立个案。
对于这方面,苏白老熟了.….
审判长席位上,钱伟对于苏白的陈述,全当听不见,扭过头看向原告席位。
“原告方,刚才伱方在陈述的时候,说过张大虎主动送你去医院是不是,还垫付了医药费是不是?”
萧峰开口回复:“是的,审判长。”
苏白:???
眉头紧皱。
不是我都已经把法律条例摆出来,都已经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