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最后的辩护(1 / 2)

距离宣布休庭三十分钟后。

休庭结束。

在书.记员的全体起立下,林友平和两名审判员再次走上了审判台。

咚咚!

“休庭结束,现在再次开庭。”

林友平看着自己手里面的庭审材料,微微抬头,看向诉讼方席位,接下又看向手中的材料:

“根据诉讼方和检方的诉讼申请和辩护,本庭对于二审的争议焦点归纳如下:”

“一:针对齐丰是否主观存在故意犯罪。”

“针对第一点,本庭根据诉讼方和检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以下判定:”

“根据故意犯罪的定义,故意犯罪指的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构成危害的社会的结果,仍希望或者是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从诉讼方提交的证据和刚才的辩护已经表明,齐丰不存在主观因素的放任和希望行为,故不构成故意伤害。”

“判定:齐丰不构成故意伤害!”

咚!

判定的结果出来,不构成故意伤害,死刑罪不可能继续成立了。

齐丰显然明白这一点的意义,整个人身体颤抖,激动的眼圈通红,看向诉讼方席位上的苏白,眼中布满了一圈的迷雾。

不用死了,不用挨枪子了!

这一刻他的内心是无比震荡的,类似于绝地的黑暗中出现了一团曙光。

这是什么?

这是希望啊!

激动,复杂,感谢的情绪涌现在齐丰的心头。

齐丰的目光中充满了感激。

苏白微微点头。

示意齐丰暂时先别激动,继续听审判长怎么说。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上,林友平微微抬头,看向被诉方席位,继续开口:

“检方对于此判定,是否有异议或者补充?可以当庭提出。”

吕伟深吸了一口气,辩护已经输了,再进行补充没有任何的意义了。

“我方没有异议。”

“嗯!”

林友平微微点头,拿起手中的材料,继续开口:

“现对本庭争议的第二个焦点进行辩护:齐丰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诉讼方,对于你方提出来齐丰属于正当防卫,请你方做出辩护。”

林友平抬头看向诉讼方席位上的苏白。

苏白心里很清楚,目前齐丰已经判定不是故意犯罪,那么接下来就是对正当防卫辩护的争取了。

针对审判长的提问,他的回答极为关键。

苏白整理了一下面前的诉讼材料:

“审判长,我方对于齐丰的正当防卫的辩护是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的适用:”

“当时齐丰是处在被攻击的状态中,并且对方是两个人,两个经常有违法行为的惯犯,谁也不能够保证他们会对我方当事人造成多大的伤害,对于齐丰来说,危险性很大。”

“根据对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和检方提供的证据表明:

一:有不法侵害正在发生。

二,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四,齐丰的正当防卫行为是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五,齐丰正当防卫所针对的,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以上,根据我方当时所处的环境来看,对于我方都适用。

对于第三适用范围,正当防卫不能超过一定限度,我想进行着重的解释,审判长。”

林友平望着苏白,敲响了法槌:

“申请通过,诉讼方陈述你的辩解。”

苏白研究过一审判决,吕伟着重描述的就是正方防卫里面的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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