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大众酒馆(1 / 2)

安希尔“个人的”家位于居住区边缘,最靠近山腰的位置。

从这里去到猎人集会所所在的中心区,仍需要爬二十分钟左右的坡道。

这对普通人来说或许有些痛苦,但对猎人们而言,只能勉强算作日常热身运动。

因此,选择在这附近购房定居的猎人很多。

特别是已经成家的家伙们,既能享受到居住区的方便与舒适,又离集会所没那么远,简直再合适不过。

望着面前这栋附带小院的三层砖瓦小楼,戈登表情麻木。

重新定义“三人挤挤”,这里特么住一大家子都绰绰有余好么?

待安希尔打开房门锁,三人一猫一狗鱼贯而入。

风莹伸手摸了摸台面,有些惊奇地道:“都没有灰诶,安希尔前辈,这里平时真的没人住吗?”

安希尔点亮了屋内照明的煤油灯,随口道:“应该是杰西嘉有安排人来定期打扫吧。”

戈登有些好奇地问道:“既然你都有了这栋房子了,你爸妈怎么还劝你住家里?还说要弄马车什么的。”

安希尔沉默了两秒,“他们应该是忘了吧。”

“.好吧。”戈登表示没有问题了。

既然安希尔名下有这么大一栋房子在,戈登与风莹便也没矫情地非要跑集会所去租房间住。

经过简单的讨论与分配,戈登与猪扒决定住在一楼。

这里除了客厅与厨房外,还有个四五十平米的大房间,足够他们两个住。

整个二楼是安希尔的,他原本便住在这里,两间房一间住,一间屯放素材与半成品弹药,没必要调整。

三楼则被划分作了风莹的地盘,小姑娘对开天窗看星星这件事很感兴趣,琥珀自然也与她一起。

来到一座全新的城市,能获得一处安稳的落脚点,是非常抚慰人心的一件事。

当晚,所有人都休息得很安稳,旅途中积累的疲倦感一扫而空。

第二天清早,风莹甚至还想睡懒觉,无奈却被戈登从被窝里拎了出来,拖到院子里晨练。

还没来得及购买锻炼用的器具,戈登便带着风莹挥舞各自的武器,打磨力量与技艺。

“今天多挥盾斧一百下,作为晚起的惩罚,晨练不许偷懒。”

“噢”

“哈哈,小哥说得对,小姑娘要加油啊!”

路过的猎人好笑地看着这一幕,透过院子围栏,善意地与他们打招呼,戈登也带着风莹礼貌回应。

当晨练结束,出门买早餐的安希尔也回来了。

他买回的食物很简单,无非就是最常见的面包,牛奶,奶酪,火腿之类,与昨晚那顿豪华晚宴自然不能比,却胜在量大。

洗漱一番,又填饱了肚子。

三人抱着“铠甲就是猎人的职业装”的心态,装备上各自的防具与武器,顺着大路坡道往山腰处的中心区走。

——他们要先去到当地的猎人集会所完成登记,才能继续进行接下来的狩猎活动。

比起繁华热闹的贸易区与居住区,位于山腰的中心区要冷清不少,或者换个说法,这里的氛围更肃穆。

街道宽阔依旧,但路上的行人却稀少了许多。

其中大多数不是像他们这样披坚执锐,全副武装的猎人,就是身着学士长袍,手捧卷宗书籍的学者。

除非专程有事,或是观光的游客,本地居民很少会到这儿来。

毕竟,没有相应的证件,大多数建筑的大门都进不去。

“那个就是东多鲁玛的猎人集会所了。”走在最前面的安希尔停下脚步,指着前方一栋气势庄严,门庭高大的石制建筑道。

戈登扯扯嘴角,风莹更是咽了口唾沫。

伱要不告诉我这是猎人集会所,我还以为这儿是座神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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