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血浆餐厅的房车,依旧停在上次的位置。
秦澈把摩托停在屋边,刚下车来到门前,耳边就爆发出一声巨响。
砰!
餐厅门猛地弹开,一具骨折成型的尸体飞出来,重重地摔在五米外的沙地上。
尸体身上的背心和短裤都被血浸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但秦澈还是从对方脸上的面具,辨认出这货是秘藏之子的成员。
一道庞大的身影堵住屋门,骂骂咧咧的低头看向门外:
“他妈的,想吃霸王餐?啊……你怎么在这儿?”
“我来看看。”戴上曲棍球面具的秦澈,对那男人挥挥手。
“哦,我记得你是‘贝恩’。”
身上披着蓝色塑料布,目测至少有五百公斤的“大盗贼”,南瓜形状的脑袋上,小眼睛眨了眨:“进来吧。”
那坨烂肉发出吭哧吭哧的声音,转身回到餐厅里。
秦澈刚进屋,就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尸臭,覆盖了整个餐厅。
“什么味道?”
他话音未落,只见胖子重重地坐到长椅上,伸出长着十根手指的肥大右手,按住面前的方桌:
“我很久没洗澡了!”
——很久没洗澡会散发出腐烂气息么?
秦澈打量着大盗贼,此人的皮肤泛出病态的潮红,像被开水烫过的死猪。
露在外面的脸上和手臂上,挂着明显的针线缝合疤痕,仿佛是用尸块拼在一起的缝合怪。
注意到他的视线,大盗贼张开大嘴,口腔里飞出几只苍蝇:
“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吗?”
“我们的审美标准可能不太一致。”秦澈实话实说。
“哈!”大盗贼懒散的趴在金属桌上,把脑袋埋在比秦澈腰粗了三圈的臂弯里:“你难道是以貌取人?那也太肤浅了吧!”
“那倒不是。”秦澈坐到旁边的椅子上:“但恕我直言,我实在看不出您和‘帅哥’有什么关系。”
“嘿嘿嘿……”
大盗贼的头皮上绽出青筋,发出粗重的笑声:“您胆子挺大的嘛,贝恩老弟,想知道上一个嘲笑我长相的人,现在变成什么了吗?”
“我没兴趣。”
秦澈懒得和这货继续废话,干脆利落的进入主题:“你和骗术师熟么?”
“嘁,那个混球谁熟啊。”大盗贼摸了摸脑袋:“要不是同属拓荒者,我才不想和他扯上关系……等等,你们不是在恋爱吗?”
“还没。”秦澈摇头:“我连这货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听到这话,大盗贼咧开嘴,饶有兴致的问:“你喜欢男的还是女的?”
“只要好看,性别无关紧要。”秦澈答。
“哈,不愧是骗术师找来的人,英雄所见略同啊!”
一说到这个话题,大盗贼比刚才精神了不少:“不瞒您说,爷当年是钢之城第一帅哥,什么狗屁金哲驰之流,在我面前都得跪着!”
“真的假的?”秦澈问。
“爷当年那叫一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称钢之城舞会王子,全城最帅的男人!”
大盗贼嗤嗤的笑着,嘴里飘出一股黄烟:“当时对我表白的有男有女,只要是长得好看的我都照单全收,每天忙得不可开交……”
“好耶。”秦澈敷衍的鼓起了掌。
上次见面的时候他就发现,拓荒者的各位虽然都是钢之城最危险的罪犯,但脑子或多或少都有点儿不正常。
只要把智商暂时拉到和他们一个层次,并且迎合他们的说辞,应该就能提高好感度,成功从他们口中套出需要的情报。
简单来说,这就和玩galga差不多。
而这个总是絮絮叨叨的大盗贼,应该就是拓荒者里最好攻略的那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