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科萨攻略(5)里海西岸骑兵大战(上)(2 / 3)

骑在他的后面。

自从得到三千纯骑兵后,喻文景当即大喜过望,他立即将这支骑兵的指挥权拿了过去,加上金刚营的一千五百骑兵,总共四千五百骑兵都归他亲自指挥,而原来的骑兵营都尉却被他打发到金刚营剩余的步军营担任统领。

有这四千五百精骑在手,喻文景认为天下大可去得,故此,他大大咧咧走在最前面,与后面的步军已经拉开了几十里的距离。

喻文景虽然年过四十,但依旧喜欢冲锋陷阵,在幽州蛰伏的那十年可把他憋坏了,加入碎叶军从幽州出发后也打了一些仗,但那只是小试牛刀,眼下被纳伦晓风任命为先锋后,自是大喜过望。

而拦路的切钦骑兵可以说是整个北高加索地区最凶悍、最有战斗力的部族骑兵,远在阿兰人、阿瓦尔人、切尔克斯人之上,与科萨人相比,也就是纪律、武器、人数不如罢了。

历史上,这块土地来了不少统治者,最开始是波斯人,然后是斯基泰人,接着便是匈奴人、柔然人、科萨人,但切钦人一直顽强地活了下来,除了准备在此地长治久安的波斯人,切钦人是所有势力重用的对象。

这,进一步加剧了切钦人的狂妄。

所谓凶悍,对于战士来说,无非是这几点:

其一,有一定的战斗技巧,这是基础,否则,你的凶悍只是被人嘲笑的注脚,切钦人显然有技巧,他们的双刀战术在此时的整个游牧世界首屈一指,而能够熟练使用双刀的光靠关起门来自己琢磨显然不行。

就跟后世哥萨克之所以成为哥萨克一样,他们从小接受恰西克马刀的训练也是原因之一。

其二,对待敌人十分残忍,落单的敌人被他们碰上了,根本没有什么“以多欺少”之说,一拥而上将其分尸才是正常操作,有些类似于非洲大草原上的鬣狗。

其三,不怕死,对于切钦人来说,穿甲胄是懦夫的表现,他们自然没有什么战术,有的也是自己在高加索山打猎是所用,若是遇到旗鼓相当甚至更强的对手,他们也不惧,有些类似于没有痛感的比特犬,越受伤越兴奋,除非你将他彻底击倒。

对于草原部族来说,由于草原能够养活的丁口远不如农耕,故此,对于任何一个青壮骑兵他们都是异常重视的,一般来说,伤亡超过一成他们就会撤退,不是因为他们打不过,而是承受不起——与打胜仗相比,部族存亡更加关键。

于是,像切钦人这种蛮不讲理的部族就是独立特行的存在了。

长此以往,自然又加深了他们的自信心。

对于他们来说,最畏惧的自然还是以前从漠北过来匈奴人,因为匈奴人的坚韧、凶残不亚于他们,而战术又胜之,自然只得服服帖帖地向其称臣。

至于碎叶军,他们自然听说过,但对于他们来说百闻不如一见,没什么能比在战场上见真章更有意义。

就在都拉斯的后面,那位从里海尚处于原始状态的乌古斯部落跑到这里的沙迪克同样如此,他原本是布兰斯的奴仆,能够脱颖而出,靠的也是极度的凶悍,进而成为他的义子。

科萨汗国最凶悍两个人,一个完全不怕死,一个既不怕死,还有装备和战术,而在整个科萨汗国里,都拉斯除了布兰斯就只听沙迪克的,布兰斯如此安排其陆上唯一通道杰尔宾特防御线的将帅,显然是作了用心的思考,加上杰儿宾特长城,碎叶军想轻易突破谈何容易?

都拉斯vs喻文景!

喻文景,在葱岭守捉城时,那是比孙秀荣更强悍的存在,在整个大唐的将领里,也是唯一一位能将二十多斤的陌刀用在骑战上的,当然了,大唐的将领,骄人的武力大多都是建立在熟练的武艺上的。

在接手了一整个骑兵营后,喻文景立即将其进行了重组,所有重骑兵聚在一起,人数一千,然后是战力稍次之的轻骑兵,人数两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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