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纳伦风云(4)纠纠少年行(中)(1 / 3)

这一日是以前少年兵初步训练完毕的日子,在这三个月里,各人都穿着以前的衣服,而眼下,到了由司马给他们正式发放军服,也就是唐军夏季战袍的时候了。

铠甲?纯属想多了。

每人一套土褐色的麻布圆领长袍,白色内衬短衣长裤一套,一顶没有缀带的黑色唐巾,一双麻鞋。

虽然简陋,但毕竟是统一的服饰,少年兵都来自各部落,在此时的诸部,特别是小部落是没有能力置办铁甲的,但用牛皮、骆驼皮来鞣制皮甲还是做得到的,这倒不用官府发放,每人在战袍上罩了护腕、护腰,在营地一侧的校场里,当一千人按照整齐的队列、穿着同样的服饰站在一起时,这阵势还是相当惹眼的。

三个月后,又有一些人从其中脱颖而出,其中有来自贵族家庭的,这些人有充足的时间来练习骑射等武艺,加上营养充足,身体也比普通牧户子弟强健得多。

也有普通牧户出身的子弟,多半来自于其它部落交接的小部落,比如孙秀荣眼下所在的纳伦地,所谓某地属于某个部落的牧场也只是一个大致的范围,他们不是定居的农户,界限十分清楚,牧场相互交错的地方多得是。

有了交错便会有纷争,有了纷争就会有战斗,在这种地方生存的牧户条件自然恶劣一些,但也剽悍一些。

纳伦,是南弓部里面明显带着突厥人或胡人混血面目的部落的牧地,彼等虽然与南弓人一样说着弓月语,但长相还是很容易分别的,该部落占据纳伦河上游后干脆便用纳伦作为自己的部落名字,族人全部以纳伦为姓。

而在南弓部,除了独孤、宇文两姓,大多数也以南弓为姓,无论是否有血缘关系也是如此,当然了,所谓姓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个新鲜事物,大多数人只有名字,并没有姓,只是对外时才说“我姓xx”。

南弓熏,原本就叫“熏”,实际上有些类似于后世的“呼伦”,在此时的唐语里便成了“熏”,当然了,这是孙秀荣见到此人给他改的,一个十八岁的剽悍少年,身材中等,但力气很大,尤擅骑射,他从十三岁那年起就独自放牧羊群,长期与狼群、突骑施牧户打交道,一身骑射本领完全是自己摸索出来的。

作为一个能够从漠北迁徙到西域的游牧部落,沿途不知要经过多少艰难险阻,别的不说,对于此时漠北诸部来说,对于丁口的觊觎远在金银财宝之上,弓月部想要从后世霍林郭勒地方迁徙到伊犁河流域,至少要经过九姓回鹘、辖嘎斯、葛逻禄以及大大小小散乱的突厥部落,能够一边游牧,一边迁徙,显见得这个部落也不简单。

对部落十五岁以上男丁基本武艺的考量以及基本兵器的装备的督促是百夫长以上贵族除了征收牛羊之外另外一件值得称道的工作之一。

他们会在每年秋季于部落核心地带举行大会,让族里的十五岁以上男丁分成好几个级别进行比赛,比赛内容同汉人的武举差不多,不过更热闹一些,摔跤、赛马、骑射、步射、骑战、步战都在列,优胜者会由头人奖励牛羊或直接纳入常备军,纳入常备军的家庭就不需要再缴纳牛羊财物了,故此也是一些吸引力的。

对于南弓部来说,人手一把两尺长的弯刀,一杆一丈长的长矛还是有的,这也是牧户除了牛羊牲口意外的主要财产,再加上一件皮甲。

南弓部会自己冶炼铁器,虽然质量乏善可陈,弯刀的性能也十分可疑,但一个以前在大唐的羁縻都督府都是由胡人酋长统领,现在却由一个真正汉人统领的“胡兵”总算是建起来了。

纳伦晓风,则是隶属于南弓部的纳伦部落的酋长之子,十七岁,其父被哥舒力微少杀了,不过还没来得及将他认为的“头人子弟”全部诛杀干净,在追赶南弓晓月的途中就被孙秀荣杀了。

他自然没有这样上口的名字,他实际上的名字与后世女真人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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