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时值清明,东方第一战神张司镇,回到花城扫墓,明儿个,我约上他,让他和轩哥认识、认识。”
酒过三巡,柳君和又与林轩聊起了关于张司镇。
张司镇这样一位曾经镇守边境,以战封神的大人物,很有必要认识一番。
林轩对此倒也抱有结交之心,而且,以柳君和的眼光,看好的人,必有过人之处。
尽管他与柳君和相交并不算太深,但是,一个从落魄到快要投河自尽的人。
仅仅用了三年时间,建造了花城如此气势磅礴的商业王国,足以看出,柳君和绝非泛泛之辈。
哪怕花城只是一方乡镇,越是这样资源匮乏的小城市,能够创出丰功伟绩,缔造神话般的传奇,这样的人,堪称奇才。
三年前,林轩仅仅是指点了一下柳君和,给柳君和却是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的感觉。
纵然林轩也给柳君和去深市,拜访了诸如金鑫这样的金融界巨擘,金鑫听闻林轩的名号,自然也是给柳君和不少财力上的支持。
包括其他一些深市行业中的翘楚,都是林轩的关系人脉。
柳君和充分把握了这样的机会,能够在绝境中崛起,一跃成为了花城首富。
在整个花城,他的产业几乎是全行业,房地产作为拳头行业,其余分散在各行各业。
几乎可以说在花城,提及柳君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如此家喻户晓的人物,对林轩无比的尊重以及敬畏。
像罗恒之流,他们怎么会想到,林轩与柳君和之间,其实有着那样一段不为人知的知遇之恩,那样一段深厚的情谊。
“好说,君和,你安排吧!”
林轩很是随和地答道,他心知,目前在花城的局面,恐怕,去罗家的可能性不大。
经过这样一番折腾,只会让罗家更加憎恨林轩了。
当然,林轩根本也不在乎罗家对他的眼光如何。
毕竟,三年前,他来了花城,罗家对他都并不太友好,并没有多么待见。
说来说去,无非就是在意秦诗诗,秦诗诗在他心里,重中之重。
“好的,轩哥~”
……
花城罗家。
罗家一家子,兴奋地一窝蜂,准备到凤翔楼胡吃海喝一顿,却不料,发生了这一连串事情。
待离开了凤翔楼,回到属于他们的狭小小楼房客厅之时,罗国富阴沉着脸,显得极为黯淡。
一张老脸上,弥漫着铅笔般死灰色,简直比吃了屎还难看。
罗华、田凤以及罗恒耷拉着脑袋,如同丧家之犬,垂头丧气地走进了客厅。
一进屋,罗恒环顾了一眼客厅,便是直接问罗国富,“爷爷,罗月呢?”
罗国富慢悠悠地抬起头,怒视着罗恒,张嘴骂道“畜生,这就是你们一家三口干出来的好事,闹得家里,鸡犬不宁,现在,灰头土脸的,你们让老罗家的脸,在花城往哪搁?”
他是一边张嘴骂着,一边拍着自己那一张老脸。
罗恒鼻息里“哼”了一声,“爷爷,你说这些丧气话,有用吗?你又不是不清楚,说到底,还不是那个废物上门女婿搞出来的幺蛾子,他这就是往咱们脸上糊屎,你要能咽得下这口气,我是绝对咽不下的。”
“你……你还说,你见过废物能够一口气包下凤翔楼的吗?”罗国富差点被罗恒给当场气得嗝屁了,他脸红脖子粗,跺着脚骂道。
田凤亦是马上进一步说道“爸,你先别急着生气,消消气,气坏了身子多不好!”
罗国富狠狠瞪了田凤一眼,“还不是你把恒儿给娇惯坏了!”
“爸,现在不是责怪我们自家人的时候,恒儿说得没错,都是林轩那个杀千刀的倒插门。”
田凤咬牙切齿地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