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
他凭借着自已的天才头脑和雷厉风行的手段,在十余年的时间里,没有依靠任何人,还是一步一步走上了自已的人生巅峰。
林永邦替他骄傲自豪的同时,却也深深地为自已感到悲哀。
如果他的儿子,能有容皓一半的行事作风,他大概早在十几年前就可以退休回家高枕无忧了……
时间已经不早了,容皓亲自扶老爷子上楼休息。
出门前,他关切又责备地叮嘱林永邦“以后啊,再有应酬的事,让大哥二哥他们去!您都什么岁数了,还亲自应酬到半夜,身子不要了?您老好好休息吧,我也有段日子没回来了,我去看看母亲……”
容皓下楼时,故意放缓了脚步。
晚饭以后,他就没见到那丫头的踪影,果然,躲起来了。
他匆匆出门。
门外,有专门在庭院里出行的小型电动车。
容皓上去,命人送他去了后楼。
他的养母庄诗兰,独居在后楼的一栋别墅里。
庄诗兰,是林永邦的第三房妻子。
但庄诗兰与其它几房并不同,她性子淡雅温和,一向与世无争。
这些年,在其它几房斗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她却安然的置身事外,从不参与。
当年,她也是林永邦的心头好,甚至是林永邦最喜爱的女人,如今,早已物是人非了。
“咦,容少爷,你怎么回来了?刚刚三太太还在念着你,她要是早知道你今晚能回来了,晚饭八成都会多吃一碗的……”
佣人一开门见到是他,顿时高兴坏了。
母亲平时一个人居住,又喜欢清静,所以佣人不多,也仅有一个。
容皓一进门,没有见到母亲的身影,却见一条雪白雪白的萨摩耶撒欢了一般地朝他飞扑过来,瞬间窜到他脚边。
那白犬,见到容皓之后突然变得极其兴奋,在他脚边跃跃欲试地来回跳窜着,像吃了兴奋剂,试图往容皓的怀里扑。
容皓见状,弯了弯身。
他刚蹲下去,萨摩耶就窜向了他,那狗好像突然见到了最亲近的人一样,将容皓扑了个满怀。
容皓不顾它撒娇般的犬叫,还是将它从自已怀里扯开了。
伸手去摸萨摩耶的大脑袋“欢欢啊,才几天不见,瞧把你给胖的,这些日子又没少吃吧?”
在他的抚摸下,欢欢一脸享受地伸着舌头。
过了一会儿,欢欢已经不满足于他的轻抚了,拱了拱自已肥胖的身子,抬起头,伸着舌头就要去舔容皓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