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不舍(1 / 2)

刘诠身上的伤口发炎了,不必参加夜巡,可以回家休养。可是老太婆看他脸色沉郁,没有半点笑容。

“怎么了?”她呐呐开口,“外头又要抓谁?”还能不能消停了!

“不知道。”刘诠摇头,服侍老娘洗了手脚就寝。

他走去厢房,发了半天呆。

不到傍晚,署衙又发布搜人的新命令,目标是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哑巴,很可能是乞丐”。

刘诠今日回家,发现男孩不见了,桌上却多了金子。他就是再迟钝,也能觉出不对。

一个小乞丐,哪来的巨款?

一个小乞丐,哪里能劳动署衙颁令,大张旗鼓地全城搜捕?

他还听说,那命令其实是安抚使下达的。

这个八岁的孩子,和命案、和安抚使,到底有什么关联?

刘诠想了很久都没有头绪,但他心中有个念头格外清晰决不能让别人知道,小乞丐这几日一直住在他家!

否则,他刘家就有窝藏逃犯之罪。

幸好,男孩出现的时间太短,仅有的几次出入不是在大清早就是深夜,没什么人知道他曾在刘家寄居过。

想到这里,他就暗自庆幸不曾将真相告诉老娘。否则她哪天与人闲聊时不小心说漏了嘴,两人都吃不完兜着走。

那孩子走得及时,并且也不可能再回来了。这件事,就偷偷烂在他心底吧。

而在黟城的另一边,城里的异动也惊扰了家有丧事的徐氏。

中午,街上就传来消息,城主府案告破,凶手被捉拿归案,四死一伤。

朱涣大仇得报!徐氏和婆婆当场哭得天昏地暗。

短短几天之内,大悲大恸大喜,实是教人难受得紧。

可是婆媳俩还未平复下来,入夜以后城守军又挨家挨户上门盘查,要找个七八岁大的孩子,那还是个哑巴,不会说话。

徐氏立刻想起三天前找上门的红衣女,她处处透着古怪,想跟自己做一笔交易,身边还带着一个孩子。

那孩子看年纪也就是七、八岁,从头到尾一言不发,倒是朝她笑过。那时她以为男孩太腼腆,可现在回想,莫不是本来就说不了话?

徐氏不蠢,红衣女上门在先,丈夫大仇得报在后,前后差不了几天。并且她也没忘了男孩曾经拍着胸脯跟她打包票,说这事儿一定能办成!

若说这中间没有关联,她是不信的。

既然如此,这孩子就于她、于朱家有大恩,她怎么能一转身就把他卖给官兵?

再说了,徐氏下意识回头看了看婆婆,寡妇门前是非多,她们最应该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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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天傍晚,男孩离开刘诠家就直奔城西门而去,路上半点时间也没有耽误。

直觉告诉他,这时不走,后患无穷。

午时过完,城门开。

黟城封锁了五六天,急着出城办事的人早就排成了长队,城门刚开,男孩就混在拥挤的人群里,顺顺当当出了城。

城主府惨案已经告破,又是出城,城守卫压根儿没必要仔细盘查。

走在官道儿上,白猫忽然从竹篓里伸出前掌,扑了扑他的后背“找个隐蔽的地方,快!有样东西你得听一听。”

她声音严肃,男孩不假思索就往路边的树林拐去,直入数十丈才停下来。

他刚卸下背篓,白猫就跳了出来,拨了拨篓盖。

竹盖上,趴着一只巴掌大的蜘蛛,肚皮滚圆,背上的图案天然就是一个鬼面,看起来狞恶又凶狠。

“这是鬼面巢蛛,有子母同心的天赋。三十里之内,子蛛听见的声音都可以传递到母蛛这里来。”说罢,千岁拍了拍这只肥硕的母蜘蛛。

它还呆在原地不动,只是肚腹振动如波纹。下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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