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整理完,到厨房开始吃早饭。林清喜欢吃西式早点,吐司三明治,简约又营养;而我喜欢喝粥,看着碗里的粥冒着热腾腾的气,瞬间让人有了食欲。
正当我抓起一根油条想要塞进嘴里时,沉默很久的林清突然说话了。
“要不,你今天再去一趟医院,我帮你约段皓宇,你这样也不是事儿,还是多看看大夫,前几天他还说你在他们诊室犯病,把当时在场的人都吓到了。”
我一时听得太认真,竟没有发现手中的油条顺着我的手指缝渗进了满满的油,我连忙抓起纸巾,胡乱地擦了擦,但我根本不知道被粘上油的是哪只手。
我没想到段皓宇竟然什么都和林清说,虽然我们是朋友,但我不愿让我的不堪影响到她们。
“我的病真的很严重么,可我有时也和正常人一样啊”我眼里带笑,看着她,发现她的右手无名指沾了一点沙拉酱,顺便给她递过去一张纸巾。
“那件事已经过去这么久,该忘就忘了吧,现在的生活才是更应该让你珍惜的”林清接过纸,连看都不看地就把黏附在她手上的酱一把抹去。
就像当初上实验课,可是叫她去前面试验台做示范时那样,明明都是第一次解剖尸体,可是她却给我的感觉是一种饱经沙场的老兵,眼里没有感情,手上只有精准的力度。
我看着她,她继续着之前的动作,优雅地咬下一口三明治,细细咀嚼过后,拿起杯子喝上一口牛奶,她的眼神一如既往地平静,平静得让我觉得冷淡,仿佛我也只是她无亲无故的一个病人,她该说的都说了,会不会治疗就看你自己。
林清变了。可能那之后她就变了。
“好,我知道了,那麻烦你跟段皓宇说一下,我一会儿就过去,你上班的时候注意安全”我喝完最后一口粥,决定了今天的安排。
仿佛很满意我的决定,林清听后故作平常地点了点头,拿纸照着手机擦了擦嘴,可是根本没擦去嘴角残余的面包屑。
我看着她那双性感的高跟鞋,不得不感慨道“你也不怕抢救病人的时候崴了脚”
“我办公室有运动鞋,到了那里我就换过来”她扶着鞋柜,轻轻地把脚伸进鞋里,就好像累了一天的人到家后立马钻进被子里那般轻易。
“我走了,别忘了去看医生”林清出门前又跟我说了一遍。
“放心吧,我不会忘记的”我靠着门把手,慵懒随意地应道。
林清听见我的保证后,低头瞄了一眼什么,便向楼道口走去。
“林清,你右脚的鞋后面有一块儿污渍”
林清回了回头,也发现了那块儿斑点。
“你今天可真是心不在焉啊,上班可不许这样”关门前,我笑着对她说了这句话。
和她告别后,我靠在门上,使劲儿地搓了搓我僵硬的脸,用力地呼了口长气,收拾衣服,准备去看医生。
因为林清直接帮我约的,我便无需经过漫长的等待,到了医院,轻车熟路地找到段皓宇的办公室,敲了敲门,听见里面那声深沉的“请进”,我悄悄打开门,探了探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忙吗?”
只见那人停下手中正在翻阅的病例本,微微抬头,面无表情地说“林大夫和我说了,进来吧,我今天没有预约”
这个人遇到工作便开始全神贯注地投入进去。
我便也不再客气,关上了门,顺势坐到和他对面的椅子上。
“最近有在按时吃药吧”
“有”
“那最近一次发病是什么时候”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天”
“你仔细回忆一下,那天接触的人或者发生的事,是不是刺激到让你回忆起当年那件事?”
有吗?我在心里这样问着自己。
“其实很多时候不是外界的刺激,而是我的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