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我正要干一桩大事(1 / 2)

荒漠之中,马小童开始充当着导游。

虽然同是数百里范围内的妖怪,但他也没去过吞天府主的洞府,更是不知蛙哈哈的住处。

但马小童勉强能做一些探寻。

妖怪们都有一个默认的疆域界限。

在某个范围内,这就是对方的地盘。

这也让马小童能寻一个大致的方向,不至于错到离谱。

杨素此时也懒得驱动纸马,就坐在马小童身上,这种头悬利剑感让马小童干活非常积极。

妖怪们的道理很简单,拳头最大。

各种占山为王的事件不少,最强的大妖可以拉一帮小妖怪聚团。

只要不被吃掉,小妖怪自然是听大妖的话。

在李鸿儒的嘴中得知了杨素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进食,这让马小童放心了下来,感觉自己就是当小弟在打杂。

此时去找找吞天府主没问题。

“你的朋友是一群妖怪?”杨素奇道。

他一路随着李鸿儒而来,以为李鸿儒在外认识什么年轻俊杰,没想到李鸿儒混到了妖怪中。

什么吞天府主,什么蛙哈哈。

正常的人类基本不会取这种名。

也就马小童这种名字才稍显正常一些。

当然,这与马小童是匹小马妖有关系,若对方是条狗妖,叫狗小童就不怎么正常了。

“我们都是妖怪,认识的朋友肯定也是妖怪了!”

李鸿儒没开口,杨素坐下的马小童倒是接了一句话。

他将脑袋翻转九十度,见得杨素并非向他发问,这才悻悻的止住了嘴巴。

“圣人曾言有教无类,朋友自然不分什么人与妖!”

处于妖怪群体中,那必须有教无类。

至于到了人类群体中,喊打喊杀也很正常。

地域的不同,环境的不同,态度也有着区分。

李鸿儒扯了张圣人的虎皮,摇头晃脑讲了几句大道理。

这让杨素在矛盾中又带了点认同。

身为人类之时,他的朋友中就没出现过妖,任何妖在他手中只是一具尸体。

但自己化成了妖,杨素也感觉到了认知的冲击。

他虽然有心交结人类,但很难有人类知晓身份后能平等的接受他。

如李鸿儒这样荤素不忌的人很少。

若他要成就一番势力,或潜藏于人类群体中慢慢站稳跟脚,又或是拉上一堆妖物占地为王。

还有未来想寻仇质问的对象……

杨素心中诸多思索,不时又看了李鸿儒数眼。

他摩挲着手指,脑中不断思索,算计着一些事情。

待得马小童发出一声欢鸣的马嘶,杨素才回过神来。

在众人的前方,一处沙漠小型绿洲之处,两栋破破烂烂的房舍映入眼帘中。

李鸿儒放眼瞅去,只见一栋房舍的墙面上写了一个‘吞’,另一栋房舍的墙面上写了一个‘天’。

看来这就是吞天府主的洞府了。

这是捡了此前绿洲生存人类遗留的房舍,显得有些落魄。

“吞天府主,吞天府主,鸿儒真人找你来玩啦!”

马小童一阵大声嚷嚷。

李鸿儒此番带了一个压根招惹不起的大妖过来,一切彷佛像两年前琵琶洞主的时候。

马小童觉得若是吞天府主不识相,被爆打一顿也少不了。

“鸿儒真人?”

破房子中一阵轻咦声,一颗蛇脑袋随即在窗户处往下探望了数眼。

“果然是鸿儒真人!”

声音再响起时,房子中一个脸带邪气的白衣青年开始迈步下楼。

“居然是条响尾蛇妖,这妖倒是有些少见”杨素颇有兴趣道。

“这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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