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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的少年脾气都特别的硬,特别的好强,即使受饿死在街头,你绝对不会向别人要一点施舍。
笨笨骨子里面跟她是一种人。
那个时候,笨笨和轻语还有他跟锦儿去了他家,那是一个很穷的贫民窟,是薄轻语跟墨城一辈子都不会踏入的地方。
那你随处可见蟑螂,甚至偶尔还能在街边看见几只老鼠,街边到处散落着垃圾,地上还有一些泥土,看着很脏,没有了他们往日生活的豪华高贵。
那就是对底层人民的生活。
墨城跟薄轻语第一次去那种地方,心里面都特别的抗拒,墨城那时候微微偏了一下头去看安锦,她脸上依旧面无表情,挺散漫的模样,看着没有任何不适应。
墨城是唯一一个知道安锦不是普通家庭里面的孩子,她应该也出生在一个大家族里面。
她的容貌貌美,不画那些浓艳的妆,肤白貌美大长腿。
她沉着一张脸不说话的时候,气势特别的强,她懂很多的东西,天文地理,好像无所不知。
一个普通家庭里面的孩子,您考上皇家学院都跟做梦一样,一亿个人里面出不来一个。
而安锦,却偏偏没有任何不适应的感觉,那时候,墨城就强忍了下来。
过惯了富丽堂皇的上层日子,又怎么可能体验得到底层人民的辛苦。
其实那条街不是很脏,就像中国的一些乡村小路一样,但那些地方是他们一辈子都不会踏足的。
他们住的是大别墅,做的是昂贵的车,可能一天或者一个星期的吃穿用度都是普通人一年的开销。
薄轻语第一次到那种地方,虽然害怕泥土把自己的弄脏了,但漂亮的大眼睛里面却布满了好奇,逐渐的,她的好奇心胜过了那种担忧。
笨笨带着他们吃了很多街边小吃,那些小摊看着很脏,两人就跟木头一样杵在那里,手里拿着不敢吃,直到看见安锦毫不犹豫地咬下了第一口。
薄轻语才皱着眉吃了起来,那一顿她差点把笨笨给吃垮了,那些街边小吃虽然没有大饭店里面的菜好贵,却比它们好吃多了。
吃惯了山珍海味,再来吃这种简直是人间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