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
只是,在这之前,我却看到一只苍白的手掌猛地搭在了秦素雨的肩膀上。
看到这一幕,我眉头悄然一皱,顺着那只手往上看去。
只见秦素雨的身后,不知何时站着一个青年。
青年长着一张大众脸,面目有些苍白,正面无表情的低头看着秦素雨。
秦素雨明显一愣,也是下意识的抬头望了望自己身后。
“哎,哥们,把你的手拿下去。”
我不管这人到底是谁。
更不管这人秦素雨认不认识。
但现在我是秦素雨的男朋友,当着我的面占我女朋友便宜,找死呢?
说话间,我已经站起了身,并随手抄起了一个还没有开盖的酒瓶子。
在陵县这种小县城,很多混混就喜欢喝多了闹事。
能占便宜的,就趁机揩油,惹不起的就马上跑。
这个青年估计就是这类人了。
面对这种小混混,最好的办法,就是给丫的轰走完事。
嘎啦~
“呀!”
青年压根没把我的话当回事,相反,手臂一用力,便把秦素雨拦进了怀中。
突兀起来的变故,把秦素雨吓得尖叫一声。
等到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那青年扛上了肩膀。
“他妈的!”
我哪受得了这个?
上前一步,手中的啤酒瓶子猛地砸在了青年的脑袋上。
啪!
声到瓶爆!
随着啤酒瓶的破碎,青年的脑袋立马见了红。
只不过,让我险些惊掉下巴的是:
硬挨了我一记酒瓶子,这人竟然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相反,无论秦素雨如何反抗,他依旧是头也不回的扛着人就要走。
当街抢人,这还有王法吗?
我不是傻子,秦素雨一旦被这混混带走了,等待着她的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不用说,单用屁股都能想到。
“混账!”
我真急眼了,一转身,抄起一把塑料凳子,就要往那青年背上招呼。
嘭!
只不过,没等我这一凳子砸下去,斜下里却猛地轰出来一个碗口大小的拳头。
不偏不倚,正好砸在我的脸上。
我没有防备,加上这一拳头力量极大,直接被打了个踉跄。
如果不是后边的月离扶了我一把,估计我早就坐到地上了。
“谁!”
我早就该想到了,混混闹事,绝对不会是一个人。
一边揉着被打的生疼的脸蛋子,我一边勉强稳住身形,连忙朝着旁边看了眼。
果然,就在我旁边那桌上的6个人已经都站起来了。
这些人穿着清一色的白大褂,与青年一样,都有个共同特点:
那就是面无表情僵硬!
“月离,报警!”
估计这次是碰上硬茬子了,我只能将手机往月离怀里一丢。
撸胳膊挽袖子的,准备玩命!
没办法,对面人多又怎么样?
难不成让我眼看着秦素雨被他们带走?
没二话,别说对面只有6个人,就是60个人,也得上!
“哎呦,他娘的,这就是传说中的饭前运动吗?”
结果,不等我冲上去玩命,耳边忽然飘来了一道熟悉的声音。
这声音……难不成?
我还是头一次觉得胡耀的声音是这么的好听。
下意识的朝着声音的源头扫了眼:
胡耀、付振宇、安然三个不知何时,已经拦在了那个青年身前!
尤其是胡耀,更是皮笑肉不笑的指着青年道:
“孙贼儿,别说爷爷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