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一周多,野乃宇就像是疯了一样,费尽一切心思拼命向雷洛索取,她或许是清楚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也或许是单纯的想要发泄情绪,总之……
不论白天黑夜,只要意识尚能保持清醒,野乃宇就不顾一切的合身扑到雷洛身上,她从头至尾没有离开过首相办公室,衣服自脱下后就再也没穿上,好像感受不到寒冷,感受不到疲惫,也感受不到……疼痛。
雷洛曾犹豫过,要不要对野乃宇施展逆流,将对方的双手治好,免得进去以后生活不便,吃喝拉撒都要仰赖他人照顾,但野乃宇的态度却非常明确,那就是拒绝。
按照野乃宇的说法,她不想丢掉记忆,更不想忘记报复光惠时获得的乐趣,见雷洛表情难看,便换了套说辞,直言自己愿意为犯下的罪行买单,拖着一身残疾到狱中赎罪。
仔细想想,光惠的情况很可能是特殊的,野乃宇要真因为时间回溯的缘故,没了关于这件事的记忆,那么莫名其妙被关进监狱,于她而言,很可能会更加痛苦吧?
念及此处,即使心中怜惜自己的妻子,可雷洛还是同意了野乃宇的请求,没有对她施展逆流,只是默默咬紧牙关挺枪上阵,同样拖着疲惫的身体与野乃宇大战起来,打算用最短时间让对方怀上。
以往做这种事情时获得的快感,在这一周多的时间里好似消失无踪,为了一个请求,一个任务,一男一女皆是施展浑身解数,为小生命的诞生而努力奋斗,在这个过程中,什么政务,战略,计划……统统都滚到一边去吧。
直到半个月后,科研院的工作人员过来检查,证实野乃宇已经成功受孕,这段时间的疯狂才算有了个尾声,相应的审判,也陆续开始。
自变法行动结束后,宪法的威严渐渐设立起来,火之国不论民众还是忍者,都清楚自身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约束,而野乃宇的所作所为,到了今日,知道的人也有不少了,于情于理都应该给外界一个说法。
由此,雷洛忍着沉痛的心情,果断把野乃宇,还有其麾下参与光惠事件的十六名上忍送上了法庭,经由法官们和议员们的长时间讨论后,做出以下判决
先由国会出头,剥夺野乃宇的代火影职权,贬为普通平民,再由法院出头,细数野乃宇的一系列罪行,直接判处其无期徒刑,交由木叶本土的监狱代为执行。
至于那十六名上忍,因为他们并非事件主谋,也没有参与折磨光惠的过程,某种程度上讲,还是听从代火影的命令行动,所以量刑稍微减轻,全部都判了十年有期徒刑。
毕竟,生而为人,先不说知法犯法的问题,就说他们在听到野乃宇的命令时,真就没动过脑子,好好想想自己这么干会导致什么后果?
讨好领导,也该有个限度。
对于这些参与到自己家事争端的投机分子,雷洛一丁点没有为他们说话的意思,国会该怎么罚就怎么罚,法院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一切按正规流程来就行。
尽管,其中有他的亲弟弟,依然如此。
等到法院对野乃宇等人的判决结果公示出来以后,国都内部一片哗然,火之国公民和忍者们见首相先生的妻子,弟弟,触犯了宪法以后,都落到了如此结局,不禁再次加强了对法律二字的重视程度。
不管你的权力有多大,实力有多强,关系有多硬,你也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这就是雷洛想借助此事,告诉国民们的道理,既是警戒世人,也是树立政府威信,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十六字真言。
虽说,从实质上看,极权主义盛行的火之国内,掌握绝对权力的领袖雷洛,严格来讲并不受法律约束,野乃宇要不是做得实在太过分,有雷洛真心帮忙,些许恶劣影响其实也算不上什么。
但事已至此,光惠受